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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不经销未审定品种和假劣种子

日期:2008-01-31   作者:李彦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290期

  本报讯 近日,在牡丹江市城区种子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上,参会的78家种子经销企业代表在《牡丹江市种子企业经营承诺》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在春耕开始前就种子质量向广大农民做出承诺。

  据了解,由于部分种子企业质量意识不强,利用虚假广告进行宣传或在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未经审定品种等行为,2007年牡丹江市种子案件和投诉呈上升趋势,其中种子“未审先推”和越区种植问题尤为突出,在被查处的违规企业中,超范围经营的牡丹江市秀得金农资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兴农种子商店、牡丹江市佳丰种苗经销处和违法经营未经审定品种的牡丹江市宏源种业等较为典型。2007年市种子管理处在全市范围内共接待种子投诉案件210起,罚款44893元,没收劣质种子16232斤,取缔11家不合格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资格,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1.8万元。

  为在今年春耕开始前打好“预防针”,确保农民顺利耕种,承诺书对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尤其提出种子企业应“认真对待农民投诉来访,积极配合管理部门查清事故原因,是种子问题绝不推诿并认真解决。”

  种子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除了当天在会议现场签署承诺书的种子经销企业外,有关部门还将把《牡丹江市种子企业经营承诺》推广到市区全部99个种子经销企业。(李彦)



网站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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