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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农村信用社:“三民政策”服务农民

日期:2008-01-23   作者:吴桂忠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283期

  近年来,山东省招远市农村信用社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经营意识,以贷款支持为重点,设身处地为农民、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特别是2007年以来,该信用社在认真总结几年来支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了“贷款支民、制度便民、帮扶助民”的“三民政策”,使服务“三农”更具成效性、制度性和长期性。

  “贷款支民”有效解决了农民、农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问题。2007年,全社累计发放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贷款4.31亿元,支持种养业、运输业、餐饮服务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各类农户、个体工商户达1.44万户次,使这些农户、个体工商户平均收益比往年增加2440元。

  “制度便民”彻底解决了服务“三农”的制度保障问题。围绕支农长期化、工作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程序简便化的目标,该社建立和完善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以及支农贷款业务操作流程等各类制度、细则33个,在各乡镇基层社建立公开栏27个,设置示意图27个,设立监督台19个,发放农民工银行卡3810张,开辟了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绿色通道,结成了广泛的利益共同体。

  “帮扶助民”落实了工作措施的目标问题,使服务“三农”更具温暖性。该社坚持重心下移、部门下联、领导下访、干部下乡、全体信贷人员联村联户,充分发挥资金、信息、项目、技术和人才优势,扎实开展帮扶活动。

  2007年,先后有14个村、8200多户农民得到了该社的信息、项目和技术支持,有5个村、3756户农民采纳了该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变和改善了原定的经营项目或经营方式。



网站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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