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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告诫化肥企业勿乱涨价

日期:2008-01-23   作者:朱剑红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朱剑红)为保证春耕期间化肥生产供应,保持化肥价格稳定,国家发改委联合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今天在北京召开了“严格执行化肥价格政策提醒会”。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告诫所有化肥生产企业, 要树立大局意识,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化肥价格政策,做到不违反政府规定的出厂最高限价、不哄抬化肥价格、不变相涨价。30多家大中型氮肥生产企业参加了会议。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还重申了国家各项化肥价格政策规定,明确中央管理的尿素出厂价格不作调整;地方管理的尿素、磷肥、复合肥等化肥出厂价格,因成本上升确需调整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严格审核成本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价格。在春耕备肥期间,全国将继续组织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



网站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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