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媒体投票规则
1、 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01―60)。
2、 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编号。填写错误、重复填写或者空白,选票无效。
3、 填写选票时,请用碳素笔将所选候选人姓名后的“○”涂黑。
4、 一个身份证号或军人证件号限投票一次,若重复投票只选第一次结果计入,并且一张选票不得超过10人,否则选票无效。
5、 从《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杂志上剪下的选票有效,复印票无效。
6、 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7、 此次投票数据将在统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确保准确与权威性。
8、 投票截止日期:2008年1月20日24:00(以当地邮戳为准),过期无效。
9、 选票请寄至:北京市西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6区12号楼中华合作时报,邮编:100070。信封必须写明信件邮发地所在省份。
10、投票时请将2007“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字样的统一标识(本版中部右下角)剪下,贴于信封邮政编码下方。
网络投票规则2007“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网络投票从2007年12月18日正式开始。网民可以登陆中华合作时报社网站(www.zh-hz.com)进入2007“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评选专题参加投票。网络投票规则如下:
1、每个IP地址24小时内限投票一次。
2、每次投票选择候选人不超过10人。
3、网络投票不记名,不参加投票抽奖活动。
4、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12月18日00:00-2008年1月20日24:00。
5、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6、此次投票数据将在统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确保准确与权威性。
7、本次网络投票属公益活动,投票一律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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