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消息(记者余皓 通讯员陈军)昨日(10月31日),武汉市供销社原助理巡视员薛某涉嫌受贿一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
2003年,薛某向武汉某宾馆投资人李某透露,市供销社将对民意路一处房产寻找新的承租方。李某表示愿意承租。薛某称会在谈判时压低价格对李某予以关照。在随后的谈判中,薛某果然降低了租金及抵押金数额,并延长了租期。2004年,薛某交给李某7万元,作为对李某新开酒店的投资。薛某又以妻子名义与李某签订投资协议,约定占三成股份。2005年 11月,薛某收到李某所给的酒店“盈利分红”30万元。不久后又收回投资款7万元。2006年6月,在薛某已收回投资款,并在酒店不占股的情况下,他又收受了李某以分红名义所给的12万元。
2005年1月,湖北某公司股东胡某等人,准备购买武汉市供销社与武汉市某配套公司共有的一大厦六楼以下房产。双方拟定房产转让费为8000万元。胡某私下向负责此事的薛某求助,希望能降低转让费,并承诺事成后给予好处。薛某将该房产的转让价格降低了100万元,事后,他接受了胡某给的40万元贿赂款。同年3月,薛某将此款以妻子名义购房一套。
昨日庭审,薛某当庭认罪,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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