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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禁用

日期:2007-10-25   作者:李然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232期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正在进行的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将严查违禁农药的使用,特别是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也禁止添加瘦肉精、苏丹红、安定等农业部规定的禁用物质。

  本次农产品整治主要从农(兽、渔)药经销店、养殖基地、农产品批发、农产品质检中心等四个方面入手,从源头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以保证公民放心购买。

  据悉,在农(兽、渔)药经销店方面,针对经营资质,是否违法违规的销售农药,特别是甲胺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对硫磷、磷胺等的5种高毒农药等行为进行查处,同时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蛋白精等农业部规定的禁用物质。

  在种植业及畜牧业水产养殖方面,不能使用违禁农药,特别是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在产品收获前进行农药残留速测;禁止使用兽药等行为。

  在农产品批市场方面,年底批发市场都将100%纳入农业部门检测范围;入市交易的畜禽及其产品要有检疫合格证明;活牲畜要配挂标识。(李然)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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