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16日电 日前,在山东省胶南市大村镇西南庄村举行了青岛市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青岛龙马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正式挂牌仪式。这标志着青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从此进入了依法发展和规范提高阶段。青岛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现场向该社社长丁连国同志颁发了营业执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工商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和服务新农村建设开辟了新的途径。青岛市工商机关在抓贯彻落实过程中,结合实际,积极发挥登记注册窗口职能作用,提前介入,贴近服务,为顺利开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领导重视,及时在全系统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业务培训。为了迎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青岛市工商局领导多次在局长办公会上登记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六月中上旬,青岛市工商局组织了系统分(市)局分管登记注册的副局长、注册局局长、注册科科长参加的培训班,系统学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指导培训人员全面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设立条件、组织结构、运营机制等,并就如何做好登记工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通过培训,各级登记人员更充分的认清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对服务"三农"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做好社登记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引导农民自主兴办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工商部门与农民群众联系紧密的特点,通过红盾信息网、受理咨询、下乡调研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深入宣传登记管理条例,帮助农民认识专业合作社的特色和优势,了解登记程序和管理规定,引导农民走自愿联合、自主兴办的路子。如胶南市工商局从六月上旬开始,组织成立了专门班子,下乡开展调研摸底工作,并对初步形成设立意向的5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逐一造册登记,拟订实施分类引导,递次扶持发展计划。其他各分市局也因地制宜的展开工作,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登记奠定了基础。
三是精心准备,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顺利注册。为了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工作顺利开展,青岛市工商局在《农民专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布较晚的情况下,集中精力组织专门班子集中展开登记应用软件的研究开发工作。同时,对成熟的发展对象实施重点跟踪服务,比如在"青岛龙马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过程中,青岛市工商局、胶南市工商局先后多次深入胶南市西南庄村,现场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指导和登记文书的帮助筹备,保证了在法律实施日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并于7月 1日正式登记注册。截止目前,青岛市已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程序的有近百家,为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输送新的市场主体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李建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