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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讲台]安全“小事”不能“小视”

日期:2007-10-12   作者:张坚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225期

  多数事故的发生,都是因小失大造成的。联想以往历史上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我们在震惊、悲痛的同时,又如何能不树立安全“小事”不能“小视”的观点呢!

  首先,要认识安全无小事。在我们矿山日常的工作中,有些人因“不拘小节”,工作起来丢三落四,马虎应付,不把小事放在心上,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所以,必须强调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在思想上要重视安全无小事,在工作上要强调安全无小事,在行动中要做到安全无小事。

  其次,要意识到小事往往会酝酿大祸。安全工作在某些地方可能是小事,是具体的事,但就整体而言又是“天”字号的大事,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在具体工作中,养成人人事事想安全,点点滴滴抓安全,一时一刻不放松的习惯,要用细致的思想去思考安全,细致的工作去发现隐患,细致的方法去排除隐患,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再次,安全需从小事抓起。坚持“安全无小事,事事需把关”的管理模式。制定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如:班前会制度、日检日清制度、入作业区检身制度、出入采区人员清点制度、干部下井抓“三违”制度、节假日中晚班干部查岗制度、生产调度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工段级工长三班八小时跟班盯岗制度、“三违”处罚制度、交接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还有粉尘防治、测风测气、防治水、防火等三十多项规章制度,还有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么多的制度和责任制为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做到了未雨绸缪,达到避免事故的目的。这是爱护职工,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工作的具体体现。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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