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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论坛]如何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

日期:2007-08-17   作者:单亦聚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197期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信贷资金的投放也逐渐增多,为支持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已经严重阻碍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制约着农村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拟就当前影响行社信贷资金使用效益的现实因素进行分析。

  外部环境的影响因素

  一、行政干预问题突出。基层政府组织指导地方经济发展的手段是必要的,问题是过多的不正当的干预,困扰了行社的正常经营。这种干预主要是党政部门为夸大政绩,有明显的“短期行为”倾向,往往把信贷资金当作铺路石,不顾当地资源条件、技术水平、劳动力状况和管理能力,不管行社信贷管理制度规定,急于新上项目,盲目追求高速度,迫使行社增加信贷投入。结果项目上马后因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长期不到位,贷款到期无法收回;有的甚至要求行社不断追加贷款,形成“钓鱼项目”,造成贷款沉淀。

  二、贷户经营管理差。近几年由于受“项目热”、“招标承包热”种种热潮的诱导,吸引了大批的农民弃农经商。但是,由于这部分人缺乏经营经验、信息不灵、技术素质低和设备陈旧等诸多因素,开业不久便背着大量债务关停倒闭。

  三、自然灾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农业自然灾害。由于农作物生产周期较长,加之水利配套设施不完善,农民防旱防涝的能力较弱,单靠一家一户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是有限的。如近几年个别省份的持续干旱,就给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损失,导致粮棉减产,农民经济收入减少,部分贷款难以收回。(二)工业上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易燃爆炸等。(三)个体工商业的自然灾害。如卫生、防疫搞不好就会使养殖物大量死亡,个体运输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等。这些现象的存在,给贷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夫和人身伤亡,削弱了归还贷款的能力。

  内部环境的影响因素

  一、信贷员自身的因素。目前基层社专职信贷员较少,部分信贷业务委托业务员办理,这些业务员既办理贷款业务,又搞储蓄存款,一人要承担七八个村甚至十几个村成千上万户的贷款和储蓄业务,工作难于应付,陷于被动。在业务素质方面,普遍存在着文化程度低、专业知识少的问题,缺乏经营管理知识,贷款决策能力差。

  由于多年来在信贷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致使部分信贷人员责任感差,制度观念、法制观念淡薄,在贷款发放中凭人情关系,不考察,不论证,结果造成大量贷款沉淀。   

  二、集体审批不严。目前实行的集体审批贷款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由于没有规定集体审批贷款有关人员的职责,贷款发生问题难以追究责任,只能把贷款的失误归为集体正常失误,导致贷款重放轻收的习惯难以改变。二是由于没有规定集体审批贷款的个人责任,为个人以贷谋私创造了条件,使有的信贷员在调查报告中做文章,以集体审批作掩护,使某些以贷谋私行为合法化。

  三、考核措施脱节。目前,资金管理仍处于吃“大锅饭”的状况,尽管实行了系统内利润承包,工作成果与个人利益有了联系,但此办法主要考核五项经济指标,对贷款的安全性、效益性缺乏硬性考核指标,加剧了贷款的粗放经营。由于实行单纯的放收考核,下级行社单纯追求“两率”,对贷款任意展期、收息换约、以贷顶收,还有的跨年度突击放款,结果造成信贷资金恶性循环。

  四、贷款管理差。(一)是在资金投放上未能坚持“择优扶持”的原则,部分行社不问项目优劣,有钱就放,致使投放到经营亏损或倒闭的集体企业和个体企业中的贷款陷于“泥窝”。(二)是有的信贷员认为放款是支持生产,收贷款则是不支持生产,加上人情关系,普遍存在喜贷厌收思想。(三)是缺乏贷后配套服务,个别行社对贷户的经济效益、贷款能否收回从不过问,效益观念淡薄。

  对策及建议

  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想尽快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应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尽快提高信贷队伍的整体素质。在政治素质方面,要教育信贷员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严格执行信贷政策、原则和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和纠正“以贷谋私”、“吃请送礼”等各种不正之风,树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务素质方面,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对现有的人员分期分批地进行岗位职务培训,推行信贷员等级制度,适应日益发展的信贷工作的需要。

  二、完善信贷制度约束。一是要完善贷款审查审批制度,使贷款的考察、发放与审批必须相应承担风险责任;二是健全贷款管理和检查监督制度,改变现在贷款有人、管理无人的状况;三是信贷人员调离必须对其发放、审批的贷款进行离职审计,经查无误后,该收回的收回,该移交接替人的移交并落实责任,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及时严肃处理。

  三、增强依法管理信贷的意识。一是落实《银行法》,通过法律形式确定国家和银行的关系及经营与服务的关系,增强银行的法律地位和工作的独立性、严肃性,排除行政干预,确保银行的自主管理和经营。二是制定《关于银行信贷人员奖罚暂行规定》,对由于失职、违纪、违法等行为造成贷款损失的有关人员,追究其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对做出成绩的人员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使信贷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四、落实贷款风险保障措施坚持借款企业(户)自有资金比例的规定;坚持借款合同与生产信用合同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借款企业(户)参加保险制度。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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