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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板选煤发电厂:奖罚两笔帐增强安全意识

日期:2007-08-17   作者:陈义 龚元林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197期

  “如果一名职工全年无违章、无事故,全年安全奖励可达上千元;否则,不仅千元奖励‘泡汤’,还会受到最低30元,直至5000元的经济处罚。” 这是川煤达竹煤电集团石板选煤发电厂安监科工作人员为一名职工算的两笔安全账。

  石板选煤发电厂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逐步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安全奖惩制度,实行重奖重罚。奖惩的具体内容是:“三违”一人次将处罚30-100元,造成事故后果的,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15%,另处安全罚款150-5000元;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处罚50-500元。奖励方面则有月度安全奖励、年度安全目标奖励、发现或排除事故隐患奖励、“五好”班组奖励等项目,奖励金额根据职工工作性质、岗位特点和表现而定。许多职工说,通过实施安全奖惩制度,算奖罚两笔账,让我们增强了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了安全责任意识和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陈义 龚元林)

  点评不管是奖还是罚,目的都是为了能搞好安全。但是奖和罚都是手段,都有两面性,都有可能导致一个极为危险的情绪失控区,所以奖也好罚也好,都需要掌握一个度,从而真正发挥奖和罚的作用。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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