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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集团富岭公司:爆破物品监督再加强

日期:2007-08-10   作者:周培福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193期

  今年以来,山东金洲集团富岭矿业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爆破物品管理制度,对爆破物品的安全使用加强了监督管理,严格了发放、领用手续,使各个生产环节安全无隐患。

  为了使爆破物品安全使用,不流入社会,危害社会,该公司在规范日常生产过程中爆破物品安全使用管理的同时,进一步严格了爆破物品出入库及使用登记制度。对出入库的爆破物品,要求详细记录出入库的数量、时间、箱码或盒码、责任单位及经手人。并且除了按爆破物品发放标准每日根据计划数量发给各承包工程队和生产车间外,实行按每箱、每盒标号次序发放,并做好记录。在使用过程中,领用单位必须及时填写台班记录,将使用的爆破物品的数量、编码、使用地点及时间、领用人都一一记录清楚,并签名以备检查。对没有使用完的爆破物品,要全部退交仓库,严禁私设小仓库,或存放于凿岩爆破作业现场。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对爆破物品领用的监督管理机制。由保卫科和安全科分别对爆破物品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对违犯管理规定的给予严惩。今年以来,先后进行爆破物品安全检查30多次,对违犯爆破物品领用管理规定的共罚款1400多元,有效消除了各种安全隐患。(周培福)

  点评作为使用爆破品的单位必须要严格监管,堵住管理的漏洞,坚决杜绝爆破品的外流。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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