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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污染企业搬迁出让地块要“体检”

日期:2007-08-10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193期

  本报讯  江苏南京市环保局称,污染企业的地块在出让前要先环评,达标后才能转入商业开发。为了解决城市环境污染,目前已有南京化纤股份、金陵化工等10家企业将在今年年底前搬迁出城。接下来,从明年开始到2010年,还有下一批20家污染企业陆续出城。

  由于开发时曾“挖地三尺”这些污染企业旧厂地,在企业生产中或多或少地造成了污染,南京因此曾出现企业用地转入商业开发时“掘地三尺”的现象。

  据南京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位于栖霞区的南京某铁合金厂,企业生产时会产生一种“二价铬”的致瘸物。工厂搬走后,土地转入商业开发。为了确保小区的环境安全,开发商在开发土地时,不得不挖地5米,把被污染的土全部送到江宁一个填埋场处理。经环保部门检测,土壤重金属含量合格后,才在原地盖上房屋。

  南京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相关人士介绍,南京所有的污染企业只要搬迁出城,其遗留的厂房、污染地都会由环保部门进行检测并认定污染情况,根据情况进行修复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污染企业搬迁出让地块开发前要环评。据介绍,在污染企业搬离原地后,环保部门会对原址土壤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检测原址和地下的污染物种类、范围和土壤污染程度。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对其进行安全处理。废渣要统一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安全填埋。甚至原来厂房建设的用地都要挖去,重新填土建设。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搬迁企业原址环境治理所需费用将纳入企业搬迁成本,并制订相应污染治理方案,通过生态修复工作,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环保部门表示,所有污染企业搬迁地块,尤其是化工企业地块一律要环评通过方可出让,进行商业开发。(南京晨报)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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