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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小额农贷信用额度最高30万

日期:2007-08-07   作者:俞靓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将发放小额农贷的机构拓展到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达地区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提高到10-30万元,金融机构可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意见》规定,在贷款额度上,发达地区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可提高到10-30万元,欠发达地区可提高到1-5万元,对个别生产规模大、经营效益佳、信用记录好、资金需求量大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贷款额度可再适当调高。此外,金融机构应在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综合考虑借款人信用等级、贷款金额、贷款期限、风险水平、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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