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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渠引水”让位“一股独大”?

日期:2007-08-03   作者:孙思磊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189期

   (本报记者孙思磊)去年11月底,银监会在农村推行金融“新政”,大幅降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破除了农村“草根金融”寻求合法化、正规化发展的政策壁垒。政策束缚的消失,使得“草根金融”受到压制的热情得到充分释放,一时间,各地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

  按照银监会的政策设计,降低准入门槛,催生一批新型金融机构的直接目的,就是要在农村金融市场引入充分的竞争,通过竞争逐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从而彻底激活农村金融。业内人士将包括此举在内的新政形象地称作“九渠引水”。而“九渠引水”所要冲击的主要目标,正是农村金融市场长期存在的农信社“一股独大”现象。

  从第一家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亮相到现在,时间不过数月,新机构的出现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九渠引水”的方式是否改变了农信社“一股独大”的局面,这是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然而,现有的种种迹象表明,“九渠引水”的模式正面临着巨大挑战,新政催生出来的许多新型金融机构从获得“新生”时起,便遭遇到严峻的生存危机。

  缺钱让“新生儿”举步维艰

  吉林省的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全国首家农民自愿入股成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开业当天,银监会前副主席唐双宁为互助社题写的“春江水暖”的贺词已经被裱起来挂在社里。开业时的风光依稀还在眼前,然而作为理事长的姜志国,现在却没有时间去回味这些,他现在最操心的事就是“互助社的下一笔钱从哪里来?”

  姜志国告诉记者,开业至今百信互助社虽然社员总数从开业时的32户增长到现在的92户,但社员股金和存款余额并没有随之快速增长。目前互助社共有12.61万元社员股金,开业至今仅吸收了4笔、累计7000元存款,存款余额仅1000元,还从四平市新华城信社融入了2笔资金,共计20万元,但是互助社已经放出了76笔贷款,贷款余额29.08万元。

  “除去开业时筹建费用占用的一部分资金,钱基本上都放出去了,得赶紧再去找资金,不然互助社的业务就可能陷入停滞。”姜志国说,“现在还不断有农民打电话预约贷款,有好几万的需求没法满足。”

  “农民本身是需要资金的群体,没多少存款,所以资金互助社吸收存款困难比较大。”吉林银监局一位负责人说。

  而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青海省乐都县雨润镇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身上。作为全国第一家开业的乡镇级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近日被青海省银监局海东分局电令暂停贷款。原因是存贷比例过高,后续资金来源不足,存在因现金存量不足而引发的支付风险。据了解,截至5月底,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存款为12.68万元,各项贷款42.63万元,股本金42.72万元,存贷比例高达336%,存贷比例超规定指标256个百分点。

  “现在的情况就是没钱!没钱!”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经理杨迎春无奈地说。“其实,农民的贷款需求很大,但是现在我们根本没有钱去满足,现在是真正的无钱可贷了。”

  这种“缺钱”的状况并非只发生在资金互助社身上,比资金互助社规模稍大点的村镇银行似乎也没有逃脱“缺钱”的命运。

  位于吉林省辽源市的东丰诚信村镇银行,现在也陷入了资金困境。“目前,银行的存款很少,如果再没有稳定的后续资金进入,我们已经不敢再继续放贷了。”东丰诚信村镇银行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刚开业,牌子和信誉都还比较小,镇里很多人都还不了解村镇银行的运作。不敢把钱存到村镇银行。这成了我们最头疼的问题。”东丰诚信村镇银行人士称。

  现在各金融机构对于吸收存款的竞争非常激烈,像这种新型机构由于客户认同度相对较低,因此在吸储之战上吃败仗也属必然。在存款之路的艰难,让这些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前景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来的阴影。

  希望寄托在政策扶持上

  要想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生存下去,要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后续资金的来源问题,成为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生死线。在与传统金融机构争夺存款无望的情况下,他们都把希望寄托在了国家的政策扶持上。

  《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指出:“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吸收社员存款、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前两条路显然走不太通,姜志国正打算向吉林省中小企业局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他说:“百信互助社算是中小企业,希望能申请到这笔贷款,中小企业局会对贷款进行贴息,这样也可以保证互助社的成本不太高。”

  6月份,银监会曾在青海西宁召开六省(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工作座谈会,银监会原副主席唐双宁到西宁,听取六省(区)监管部门的汇报。会上,代表发言踊跃,但焦点都集中在资金来源问题上,纷纷要求银监会解决资金互助社贷款来源问题,给予互助社央行支农再贷款。

  杨迎春甚至还专门写了一个汇报材料,直接上书银监会反映问题。在汇报材料里,他写道,“互助社肩负支农第一线工作,为了可持续发展,加大支持'三农'力度,在乐都县最早成立的信用镇试点开业,当地农户对贷款需求旺盛。目前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受当地经济发展及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等条件限制,存款量较小,互助社要支持当地农村发展,因资金缺口大,无法满足农户对贷款需求,需要尽快解决。当前工作中最大的问题是支农资金量小,农民申请不到贷款,支农、惠农政策无法体现,导致失信于农民,农民也无法认可互助社这类金融机构,最终导致互助社发展举步维艰。”

  他也曾想过申请支农再贷款,但因为政策原因没能实现,这让杨迎春颇为不解:“同样是支持新农村建设,为什么信用社可以享受支农再贷款,我们就没有?”

  无奈之选:联手农信社

  组建新型金融机构的一个目的,就是要与农信社形成竞争,给农信社施加外部压力,打破其在农村金融市场“一股独大”的格局。然后,如果解决不了后续融资问题,能否继续生存下去都是一个未知数。与能否生存相比,与农信社的竞争似乎已变得没有意义。而与农信社联手,寻求来自农信社的援助似乎成为应对生存危机的一种选择。

  日前,青海省银监局撮合青海省联社、乐都县联社负责人以及杨迎春代表的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坐在了一起,共同协商合作事宜:由乐都县联社负责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金开户、押运和资金来源问题。在上级配套政策没有出台的情况下,乐都县联社可以对资金互助社进行委托贷款,资金互助社收取贷款手续费,而县联社收取贷款利息。出于贷款安全考虑,县联社可以派人直接对贷款进行跟踪考查。

  来自青海省银监局的最新消息称,“近日两家就可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虽然与农信社合作能够解决新型金融机构暂时的危机,但从长远地角度看,双方存在的竞争关系必然导致这样的合作最终走向破裂。青海省银监局一位负责人表示,“互助社与县联社签署战略合作,仅仅是权宜之计,解决不了持续发展的问题。可以由村镇银行入股资金互助社。互助社能把农民连接起来,能扎根于农民当中去,村镇银行距离市场比较近,如果两家‘捆绑’一起,能够得到优势互补。”

  诚如所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组建,一个明确的目的就是与农信社展开竞争,通过竞争提升农村的金融服务水平,达到扶持“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在这种前提下,把新型机构的生存、发展之道,寄希望于与农信社的合作上,似乎并非良策。这样的合作,结果只能是新型机构最终演变为农信社新的分支机构和网点,而“九渠引水”的模式也将重新让位于农信社“一股独大”的垄断格局。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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