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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办法将施行粮价应急预案

日期:2007-07-31   作者:李鹤鸣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186期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为防止粮食价格过快上涨,广东将从8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主要粮食价格应急干预预案》。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粮食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广东省主要粮食价格应急干预预案》。该预案实行价格应急干预的粮食品种,在批发环节主要为标一以上等级早、晚籼大米、优质籼大米;在零售环节主要为标一以上等级早、晚籼大米、优质籼大米、标准粉和特制粉等。  据介绍,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将由省物价局报请省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粮食价格在7天内上涨5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紧张,群众抢购粮食并出现恐慌,且该状态持续15天以上;粮食价格在7天内上涨10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部分地区出现粮食脱销。

  根据预案,粮食价格干预措施包括:加工环节按加工方式分别实行加工利润率或经营差价率控制;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实行经营差价率控制;根据当地居民承受能力,参照历史最高价位和毗邻地区的价格水平,合理制定“粮食零售最高限价”。(李鹤鸣)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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