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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村镇银行:蜡烛还是火焰?

日期:2007-07-27   作者:卫新江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185期

  蜡烛是点燃自己、照亮别人,最终化为灰烬;火炬则是点燃自己、照亮大地,如有燃料不断加入则能实现可持续的燃烧。村镇银行作为新生事物,在现阶段确实存在着“蜡烛与火炬”两种不同的命运去向。现在要思考的问题是如何让村镇银行避免成为蜡烛,能真正实现制度设计者们最初预想的目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卫新江

  对村镇银行的成立,银监会原副主席唐双宁有精彩的比喻:汤水效应。大意是说,以前的农村金融市场主要是农信社一家的“领地”,是一碗白水,现在加入了村镇银行,有了新的汤料,又辅之以监管,则成了一碗鲜美的汤汁。

  从理论上讲,设立新的市场主体,放水养鱼,让大鱼、小鱼共同生活、相互竞争,确实是盘活了市场,农村金融市场有了新的活力。

  但问题也来了,仅仅加入一个新的主体、新的汤料,就可以熬成鲜美的汤汁吗?这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汤水效应能否显现

  我们不得不承认,对“到底要建立什么样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这样一个基本问题,我们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答案。大致能取得的共识是:要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但究竟是哪几个层次,地域差别可以有多大,现在还难以给出明确的答案。

  银监会允许设立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和专营贷款业务的子公司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但除此之外就不再需要其他新的主体了吗?现在这三类新型主体就一定能持续发展吗?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实施,就有不少人问,为什么不允许农民设立金融互助社呢?

  对市场主体来说,“引入”比“育成”要简单、容易得多。这些市场主体要真正达到设立目的,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村镇银行也是这样,开业并不难,但开业以后有多少效益,怎么管理好这么一个五脏俱全的“小麻雀”确实需要一番功夫,有些事情是轰轰烈烈地开始,稀里糊涂地收场,村镇银行不可重蹈覆辙。

  “熬汁”的过程本身就是一门难掌握的艺术。搭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至少需要“良好的金融生态”和“运作良好的农村金融机构”。从构建金融生态的角度来看,对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究竟监管到什么程度才能真正做到以监管促发展,确实需要一番探索;有些地方政府可能骨子里还有地方保护、官资保护的色彩,如果在这样的金融生态下村镇银行可能难成气候。另外,村镇银行如何在小额、分散的经营原则下实现盈利和可持续发展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管理者和监管者费一番思量。

  急需找到可持续发展之路

  从制度设计上来看,村镇银行的起点高,比起当年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储金会规范化程度要高得多,但与农信社相比,村镇银行是否具有足够的竞争优势?

  村镇银行说自己“简便、高效、低利率”,但这三种优势并不是对手学不会的核心竞争优势。相反村镇银行与农信社相比,至少在品牌信誉、大客户、担保制度三方面处于明显弱势。

  村镇银行现在只是星星之火,采用的又是独立法人的运作模式,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尚无品牌价值可言,多年的“国本位”意识,使人们更愿意、更放心地把钱存入到农信社、国有银行那里去,这种意识往往在落后地区、农村地区表现得愈发强烈。正源于此,新开办的村镇银行往往吸收存款十分困难,有导致资源枯竭的可能。

  现在有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较多的也就是2000万元人民币,按照监管标准,一家客户的贷款规模最高就是200万人民币,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与农信社竞争大客户就特别困难。

  村镇银行也是要商业化运作,但担保问题怎么解决,在担保缺位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就敢大胆地向农村输血吗?从现在已经运作的村镇银行来看,他们借鉴的也是类似农信社联户担保的联保贷款模式,采取的是以村委会为纽带,村干部为协管员,由不少于5户的农户组成贷款小组,并不具有必然优于农信社的竞争优势。

  简单地算一笔账,一家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的村镇银行,如果每年的股东分红达到10%,各项管理费用(包括人员、房租、交通、系统运行等支出)是200万元,即每年要创出400万元的毛利,按照存贷利差4%-5%的水平来计算,至少需要发放贷款0.8-1亿元,如果考虑到部分呆账,则可能需要0.9-1.1亿元的贷款规模,按照75%的存贷比例,则至少需要1.2-1.46亿元的存款规模,每天需要吸收存款33-40万元。现在开办的村镇银行每天吸储也就在10万元上下,要实现村镇银行的盈利可能至少需要3年时间。

  蜡烛还是火炬?

  一位老农金人曾对笔者说过这样的话:村镇银行要支农就不能盈利,追求可持续发展则更难。

  这不禁使我想起蜡烛与火炬来:蜡烛是点燃自己、照亮别人,最终化为灰烬;火炬则是点燃自己、照亮大地,如有燃料不断加入则可实现可持续的燃烧。村镇银行作为新生事物,在现阶段确实存在着“蜡烛与火炬”两种不同的命运去向。现在要思考的问题是如何让村镇银行避免成为蜡烛,能真正实现制度设计者们最初预想的目标。

  确实在农村金融这个问题上,我们有太多的理由呼唤成功,在这方面笔者认为下面三个问题对村镇银行的成功运作关系极大。

  一是村镇银行成功是否存在地域限制?不少人从银行是为富人服务的基本观念出发,轻易得出村镇银行只能在相对富裕地区才能成功的结论。但在笔者看来,在偏远的、相对封闭的地区,如果信用环境好,又有十分敬业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即便是背包银行,真正地依托小额、分散的贷款方式,也是可以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

  二是如何解决农村地区的信贷担保问题?农村地区可用担保资源稀少,遏制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迫使它们不得不输送资金进城,村镇银行的有效运作也依赖于农村地区信贷担保体系的完善,否则村镇银行也会产生向城市输送资金的冲动。要解决这个问题,更多地需要外部监管部门和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如设立县乡级的担保机构、理顺动产质押制度等,对村镇银行来说,可以有三个途径来强化这方面的工作:尽快提高信息的对称程度、担保方式创新、与专业合作社进行融资担保合作等。

  三是如何实现专业化管理和低成本运作相统一。村镇银行虽小但监管部门对其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不低。为满足监管要求,作为发起人的金融机构不得不向村镇银行派驻部分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农村地区专业人才奇缺,如果收入不高很难找到专业人才,村镇银行就面临着一个既要实现专业化管理又要低成本运作的难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选派什么样的人去担任村镇银行的管理者,合理的人选应当是“有长期在基层工作的意愿+教练式”的管理者,通过他们的长期努力和“帮扶带传”来最终解决这个问题。

  总之,不论是蜡烛还是火炬,初期的火苗总是微弱的,村镇银行的发起人、管理者千万急不得,惟有小心翼翼、持之以恒才有可能保存这火种,让它长明,照亮大地!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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