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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关注]新标准将劣质安全帽清出市场

日期:2007-07-13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2177期

  (本报记者李彩琴)安全帽,顾名思义,是保障使用者生命安全的帽子。可是,有一些质量不合格的安全帽流入市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由于起不到保护的作用,导致悲剧的发生。安全帽,如何才能真正保证消费者的安全,我们在拭目以待。

  质量之惑——

  合格率不足八成

  2007年6月份,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节目披露了一系列不合格的安全帽以及这些安全帽给使用者带来的危害,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没有想到,质量如此低劣的安全帽居然流入市场,而且所占市场份额之大,甚至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那期节目起源于一起事故。2007年4月6日下午,一名建筑工人的头颅里插进了一根钢筋,经过抢救,该工人依然离开了人世。让人吃惊的是,工人当时戴着安全帽,但钢筋把安全帽穿透了。经过检测发现,他所佩戴的安全帽标志上面仅有一个厂名和一个标准号,生产合格证、制造年月都没有,属于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的安全帽流入市场,首先对劳动者来说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后果。名为安全帽,却无法保证使用者的安全,仅仅成为一个摆设。

  2006年5月27日上午,辽宁沈阳市和平区某医院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几名工人正在拆除该医院锅炉房房盖时,屋顶突然坍塌,正在上面作业的张某坠落室内,头部向下撞到距离屋顶5米的地面上,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造成张某死亡的直接原因就是张某没有佩戴任何个人防护用品。“如果有条安全带或者戴上安全帽,也许会救他一命。”

  据统计,在摩托车交通伤亡事故中,70%以上都是由于头盔质量不合格或者没有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自1999年6月1日实施起,分别于2000年、2001年、2002年连续进行了3次质量抽查,合格率均不到30%,而合格率低的主要原因就是采用了劣质材料。

  根据不完全统计,我们国家各工种需要佩戴安全帽上岗的人员总数达到了8000万人以上。安全帽作为一种消耗品,每年的使用量至少也在5000万只以上,但是国家抽检的合格率却不到80%,这就意味着每年有不少于1000万只不合格的安全帽流入使用者手中。

   这些不合格的安全帽,主要表现在材料很薄,轻轻挤压就会变形,用力一拉就会撕裂破碎;标志不全,有的只有厂址、厂名,而没有标准号、生产合格证、制造年月日和使用期限等内容;在进行耐穿刺性能测试时,5公斤重的钢锥从距安全帽帽顶1米的高度进行自由落体运动时,钢锥能够刺穿帽体接触到头模,这就意味着当有意外事故发生时,锋利物体能穿透安全帽接触到头皮,甚至把颅骨砸穿。

  不安全的安全帽不合格的性能指标主要是耐穿刺性能和抗冲击性能差。为什么连续多年来安全帽的合格率都达不到80%呢?

  材料之别——

  为经济效益放弃了安全

  上海禄华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是安全帽专业生产企业,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电力系统许可生产单位,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特种劳防用品生产许可证。负责该公司产品销售的陈刚告诉记者,那些不合格的安全帽大多是由PE塑料或者回收废塑料生产的,成本很低,但不合格,稳定性不好,遇到高温会变软,遇到低温就变脆,根本起不到保护的作用。按规定安全帽2年半更换一次,但那样不好的帽子1年就得换一次。据了解,这种回收的材料价钱大概是每吨3000元。

  他们禄华公司生产的安全帽采用进口的ABS工程塑料生产而成,稳定性很好。即使在高温50度以上和低温零下30度以下也能正常使用,同时具有很好的抗冲击性能。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每吨大约15000元。

  可想而知,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不合格的安全帽被生产出来,首先在于其可观的经济效益,回收的材料制成安全帽,再配上漂亮的颜色,让普通使用者难辨真伪;另一方面,由于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使得制假售假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从一定程度中助长了这种恶劣的行为。

  检查之厉——

  把不合格产品请出市场

  国家安监总局于今年6月28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劳保用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知中说,近期,一些地方由于生产、销售、使用劣质安全帽给建筑工地一线工人造成的伤害和事故隐患严重。此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该规定第21条所列举的8项违法、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尤其要严厉查处贪图便宜购买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给一线工人使用的恶劣行为,对由此造成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这8项违法行为是,生产经营单位:1,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2,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3,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4,配发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的;5,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由此对从业人员造成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7,生产或者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8,其他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

  标准之变——

  为安全做保障

  在把不合格安全帽清理出市场的同时,对安全帽的国家强制标准的修订工作也没有停止。新的《安全帽》强制性国家标准GB2811-2007,是对GB2811-1989的修订,于2007年1月19日发布,将于2007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据了解,这次修订增加了对下颏带的要求、对检验的详细要求、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冲击和穿刺测试要求、穿刺性能测试预处理条件的要求、检验项目的分类、进货检验的规定、产品说明;修改了安全帽的定义、对安全帽透气孔的要求、垂直间距的要求、防寒安全帽的重量要求等。

  在技术要求中明确规定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引起皮肤过敏等人体伤害的材料;材料耐老化性能应不低于产品标识明示的日期,正常使用的安全帽在使用期内不能因材料原因导致其性能低于标准要求。所有使用的材料应具有相应的预期寿命。

  新标准中对安全帽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普通安全帽不超过430g;防寒安全帽不超过600g。

  对冲击吸收性能提出了明确规定,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超过49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那新的标准会对厂家带来怎样的影响呢?上海禄华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的陈刚说,他们生产的安全帽被广泛应用在包括电力、石油、化工、港口、林业、冶金、建筑、煤矿在内的领域。其中煤矿安全帽采用具有良好阻燃、抗静电性能的材料制成,从2006年10月份开始生产,完全符合国家的标准规定。而其他领域涉及到的安全帽,已经有很多年的生产历史,其性能和各方面指标都是过硬的。

  谈到新公布的《安全帽》国家标准,陈刚表示这对他们企业没有特别大的影响。因为他们目前生产的安全帽已经达到了新的2007国家标准,可以说是走到标准的前面。他说,这是因为国家在出台新标准前要和大型安全帽厂家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而正是他们提出的先进的标准被采纳,才形成了新的国家标准。

  可以预料的是,新标准的执行必然会对安全帽生产企业带来冲击,从而进一步影响到销售企业和使用者。新标准会对安全帽的生产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与规范,但是这种规范更多表现在对小型企业和一些非法企业上,由于他们的技术力量不过硬,或者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会最先受到标准的制约,进而被淘汰出局。

  宣传之艰——

  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是,很多员工并没有意识到安全帽的重要性——这从一个层面上可以看作是对安全的漠视。夏天,经常能看到因为怕热而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的情况。有的员工一下班就脱掉安全帽,而不管自己是否还处在工作环境中,依然有可能遇到意外事故。为此,国家安监总局在要求做好安全帽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也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及时公布典型案例,营造整治氛围,深入一线普及劳动防护知识以及识别劣质防护用品的方法,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和企业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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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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