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各县级联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了专项央行票据的支持方式,而在专项央行票据兑付考核期中,规范股本金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
央行及银监会的相关文件都规定了,要对拟认购专项票据的信用社增资扩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并要求各分支机构高度关注农村信用社股金的稳定性,要严格审查农村信用社入股主体资格和股金来源的合规性,规范退股行为、股金分红等有关条款。笔者认为农信社在开展规范股本金、增资扩股和优化股权结构的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把握“自愿、合规、有效、稳定、利益”五项原则。
一、要严格把握入股自愿的原则。增资扩股工作印发的《募股说明书》等宣传材料,要经当地银监部门审核同意,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进行,并要详细介绍股本金管理的规定,要如实、客观地向社员进行风险提示,使社员了解入股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风险。在实事求是搞好募股宣传的基础上,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对于符合入股条件、且股东自愿入股的老股金,按1:1比例将其转换为新股金,并要更换社员股金证。二是要对不符合入股条件或不愿意入新股的老股金要进行清退。三是要对募集新的股本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积极吸收辖内符合向金融机构入股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入股,不断扩大社员入股面。
二、要严格把握入股合规的原则。要在增资扩股工作中严格把关,合规操作,确保新增股本金规范、真实,并要达到“五个合规”:一是入股条件要合规。要严格审查入股社员条件,入股社员必须是本辖区且符合向金融机构入股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促使股本金来源合法、有效,同时要做到“两保、三无”,即:确保社员均以自有的货币资金入股,确保工商企业入股符合“银发[1994]186号”文件的规定;无以保息或变相保息等形式违规吸收股本金的行为,无存款化股本金、贷款化股本金、财政性资金入股问题,无以实物资产、债权、有价证券等形式作价入股现象。二是股权设置要合规。根据“明晰产权关系、落实股权责任”的要求,要按股本金来源和归属设置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对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又要分别设置资格股和投资股,其中投资股在资格股的基础上取得。三是股权结构要合规。按照优化股权结构的要求,加大对投资股和法人股的募集力度,以保持股本金的稳定,并要使股权结构和最高持股比例符合规定。四是入股手续要合规。规范股本金时与入股社员要签订《发起人协议书》,募集股本金时入股社员要填写《入股凭证》,吸纳投资股时与内部职工要签订《股东股权性质转换承诺书》,入股法人企业要出具企业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决议、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入股前三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五是股本金证管理要合规。按照《股本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使用由上级管理机构(省联社、市办事处)统一印制的记名式股本金证,股本金证首页要标有社员入股须知,要按资格股和投资股分别登记入股本金额,并要强调记名式股本金证,只作为社员股本金所有权凭证和参与利益分配的依据,不准作为贷款质押的标的。
三、要严格把握入股有效的原则。要在增资扩股工作中,制定、完善《增资扩股计划》,并要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请当地监管分局审核同意后实施,程序要合规、有效。并要在增资扩股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增资扩股的有关数据、资料上报当地人民银行和监管分局审核、备案。同时,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当年年末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增资扩股的真实性进行审计,并要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股本金是否真实、有效。
四、要严格把握入股稳定的原则。要在增资扩股工作中做到宣传到位、服务到位、措施到位、风险提示到位,使入股资金来源合规。要按照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相关要求,对老股本金重新进行规范和清退,清退的要有详细说明材料。在规范和清退的同时,要始终把股本金的稳定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从而会使股本金稳中有升。
五、要严格把握入股利益的原则。在全面做好增资扩股工作的同时,要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股本金分红政策,依法、合规计提分红资金,按时向股东分配红利。要根据联社总体盈余、资本充足率保持在4%以上、各项拨备提足的前提下,按不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50%,同时最高不超过二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的标准在利润中计提股本金红利,及时向入股社员分配红利,保障股东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