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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造血”功能 扶持弱势群体

日期:2007-07-06   作者:朱伟平 林国妙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2173期
  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照各级政府的要求,开展与低保户等弱势群体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在实际结对帮扶过程中,有的单位发动员工向这些困难户捐款、捐物,这种以“输血”的形式只能解决其燃眉之急,不能从根本上使帮助他们脱贫致富。笔者认为,农村合作金融部门应发挥自身的优势,采取一户一策,针对各自的专长、贫困户的需求,通过发放扶贫贷款、项目扶持、上门指导等形式,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以增长其“造血”功能。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帮扶救助工作要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由侧重于“输血”的被动保障向侧重于“造血”的积极保障过渡。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曾说过:由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转变的过程中,小额信贷在中国仍不失为一次具有革命性的政策转变,是解决弱势群体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作为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的农村合作金融部门,在支持弱势群体方面一直侧重于救济扶持,开发式扶贫正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如何找到一个合理科学的信贷支持方式,正是开发扶贫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一种好的信贷机制可以使以防范风险为第一要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弱势群体的贷款成为一种现实,进而使这种简单优惠的信贷支持产生“造血”功能,再通过弱势群体他们自己的劳动最终实现脱贫致富。

  笔者从温岭农村合作银行在扶持弱势群体取得的一些经验看,农村合作金融部门完全可以在开发扶贫工作上下功夫,充分利用政府扶持政策和合理开发利用农村人力、物力资源,结合扶贫贷款支持,来实现贫困户自产自给、脱贫致富。

  当然,开发扶贫的前提首先是要强化弱势群体的自强、自立、自救意识,通过树立农户脱贫致富的典型,树立自强风气,从“等、靠、要”中走出来;通过组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树立自救勇气,从传统惰性中走出来。其次,要改变单一资金救助的传统救济方式,向用劳动技能型“扶智”、“送技”帮扶方面转化,让农村弱势群体在保障中自食其力,在帮扶中走向富裕。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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