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指出:“环评风暴”变成制度法律才能治“根”
今年年初,国家环保总局掀起了被称为第三次“环评风暴”的“区域限批”,4家企业和4个地区因为违犯相关的环保法规被环保总局处以不得新上项目的惩罚。今天,“限批”的措施被用在了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等4条中国最重要的河流上。这是否意味着环保部门今后将更常态地运用这种行政处罚手段,这项制度是否已经成为环保部门撼动一些地方政府“先污染后治理”发展思路最后的法宝?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接受某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应该建立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流域管理机制,解决目前各部门分割管理,难以形成合力的状况。
环保总局已发起了多次“环评风暴”,但“风暴”过后,如今的状况却使环境污染的形势一直没有得到根本的缓解。面对这样的情况,潘岳坦言:我从第一次“环评风暴”时就说过,“风暴”不变成制度,不变成法律,是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的。
他说,中国环境的观念启蒙时代已经结束,现在正式进入了利益博弈阶段。不再是技术、资金、运作到不到位的问题,而是制度是否能够变革的问题。需要变革的制度包括修改《环保法》,包括授予更加严厉的环境执法权。但其中最根本的,当属我们的官员考核制度。环境指标一天没有真正纳入官员考核制度,就一天不能杜绝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追求短平快的政绩,和一些追求暴利的企业结合起来,不顾当地的资源环境条件,乱上煤电、化工、钢铁等重化工项目,用人民的健康换取极少数人的特殊利益。这样的官员一天不被问责,反而因“发展有功”得以升迁,就一天不能阻止更多的官员对其效仿,就一天不能阻止科学发展观的政令被“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五年来,我们执法的时候,见到多少大污染企业不是被当地政府“挂牌督办”,而是被“挂牌保护”!
据了解,在这次“流域限批”的检查行动中,环保总局检查组在安徽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的金威铜业检查时居然遭到拒绝,在出示了执法证后,企业仍称必须有“内部人”带领方可入内,检查组最终还是没有进得去!潘岳说:连代表中央政府行使权力的环保总局都进不去,由地方政府管辖的地方环保部门能进去吗?在中国的当前阶段,“官”的作为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是起示范性作用的,能不能改变“官”的行为,决定着一个理念、一个政策能不能成功。把“官”的问题解决了,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为解决环境问题,潘岳表示,还需在以下方面下狠招:
第一是建立环境问责制度。国家要明确政策授权,监察部门要继续加大加重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同时实行环境责任跟踪制度,官员在当任时所造成的环境责任仍应受到跟踪追究。另外,对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后,要建立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政府督察督办的制度。
第二是建立高级别的跨区域、跨部门的环境协调机构。
第三是要做区域、流域的规划环评。打破行政区划,对大区域和流域的发展规划进行产业布局、规模、结构的调控,使区域和流域的产业结构服从当地的环境功能,经济增长服从当地环境容量。
10多年来,中国一直在致力于治理江河湖泊的水环境问题,但却一直收效不明显。潘岳分析说,其根本原因就是目前“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的流域水环境保护体制上存在重大缺陷。这样一种分割管理方式直接导致“责权利”的不统一,争权不断,推责有余。不建立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流域管理机制,就不可能执行有效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本报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