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要在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必须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增加贷款投入。
如何做到贷款投放提速、质量提高,笔者以为应从“四个一”入手,积极开展贷款营销,有效解决支农工作中的惧贷、惜贷和信贷不作为的问题,畅通信贷支农渠道,从而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信贷服务,有效体现农村信用社的职责和使命。
一个正确的营销思想
(一)实行营销宣传和贷款发放“并举”。在金融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酒香也怕巷子深。所以,要把主动支农意识通过必要的营销宣传表现出来。
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下乡座谈等多种形式,对农信社为什么要搞“贷款营销”进行广泛宣传,使服务对象感到,农信社发放贷款不仅仅是经济利益趋动,只图一己之利,而是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老百姓办实事,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为“三农”和地方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
另一方面,要把具体营销措施对外公布,使客户能把“贷款营销”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是两眼模糊,雾里看花,从而愿意接受农信社的信贷服务,为贷款营销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做到小额农贷和中小企业“并重”。一方面,坚持不懈发放小额农贷。从经济学的观点讲,把鸡蛋分散放在多个篮子里比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要保险得多。营销贷款必须以安全、效益为前提,发放小额贷款工作量大,但安全系数高。
常言道:本小利大还是小,本大利小还是大。必须纠正发放小额农贷风险大、利润低的观点,大力推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即:追求规模效益不在于单笔贷款的本金和效益如何,而是要看整体规模和效益,看贷款余额和户数是否保持着合理的比例。
(三)实现信用社和客户“双赢”。即营销贷款既要确保信用社增效,又要确保客户发展,二者不可偏废。否则,农信社不敢放款,客户不愿贷款,贷款营销就会走入“死胡同”。作为农信社来讲,要做诚信经营的表率,靠耍“小聪明”增收的现象尤其值得警惕。要树立“客户是衣食父母”的营销观念,即:放贷款不是农村信用社的权利,而是农村信用社谋生的一种手段,实现发放贷款由“权利观”向“义务观”的转变。
一支合格的营销队伍
部分地区农信社资产质量不高,信贷市场份额萎缩,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信贷员队伍素质较低,制约了信贷营销工作的开展。从实践来看,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信贷营销队伍迫在眉睫。
(一)狠抓作风建设,严肃信贷工作纪律。信贷营销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贷款才能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在工作态度上,既要有责任感,更要有自豪感,善于规避风险,敢于迎接挑战。在营销方式上,力戒“养尊处优”,等客上门,而要以客户为中心,上门服务,真正为客户办实事,让客户得实惠,使营销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二)实行竞争考核,增强信贷队伍活力。通过竞争,譬如岗位竞聘、信贷从业资格考试等方式,使信贷营销队伍保持合理流动,防止队伍老化,优化队伍结构。适当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满足农信社信贷客户群体日益广泛、中高端客户逐渐增加的需要。
一套完善的信贷服务体系
(一)创新信贷服务方式。海尔人说,“没有淡季的市场,只有淡季的思想”。对于贷款营销来说,亦是如此,思想陈旧,必将举步维艰;勇于创新,才能赢得主动。农信社的服务对象在信贷需求上各有不同,因而农信社的信贷服务方式也应多种多样。
(二)丰富信贷服务内涵。即通过一些实实在在的支农服务活动,使贷款营销情感化,让客户从内心里认同信用社,建立融洽的社群关系。
(三)扩大信贷服务外延。对小额农贷,立足千家万户,做好扩面、增量、延伸工作,延展其服务功能:一是延伸贷款对象。使从事或服务一、二、三产业的所有农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都能受益于小额农贷。二是扩大授信额度。小额农贷最高限额不能一成不变,可以根据经济发展适当扩大;对种、养、加等特色大户,要大力推行联保贷款,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延长使用期限。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允许贷款跨年使用。
一种鼓励营销的激励机制
(一)实行等级营销制。各级联社主管应带头开展贷款营销。“一把手”可担任首席客户经理,其他人员可根据岗位、能力等因素担任不同层级的客户经理。同时,对客户经理从业务素质的高低、所放贷款本息收回率、综合业务拓展等方面,对其进行等级评定,按级别授予不同的贷款权限,核定不同的经济待遇,鼓励多劳多得。
(二)实行全员营销制。在合规操作、风险有防的情况下,农信社员工不分内勤、外勤,不分所处岗位,都可以进行贷款营销。这样一方面可充分挖掘潜在的信贷资源,扩大资金运用渠道,增加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可以改变单纯依靠信贷员营销的状况,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完成贷款营销任务的客户经理予以更换,把懂业务、熟悉农情和企情的员工适时充实到客户经理队伍中来。
(三)实行尽职免责制。常言道:人在河边走,谁能不湿鞋。如果长期从事信贷工作,客户经理或信贷工作人员难免会有不良货款。但如不加以区分,盲目或过度追责,导致人人自危,必然会挫伤其积极性,影响信贷人员队伍建设。
所以,实行尽职免责很有必要,即:如能够充分证明客户经理或相关信贷工作人员尽到职责,按章发放贷款,没有渎职的故意或可能,则贷款即使出现一定风险,也应免予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