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村信用社必须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积极开拓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以满足广大农民的需要,增强信用社的竞争实力。
增强金融产品创新意识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当前,金融创新日新月异,已经成为金融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由于历史、政策、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一些信用社员工的创新意识还比较淡薄,特别是有些高管人员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不能按照新体制、新机制的要求,及时转变思想观念,调整经营战略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习惯于过去的老业务、老品种,由于没有新的金融产品,就无法满足农户新的金融服务要求。
如吉林省白城市是全国有名的杂粮杂豆生产基地,很多从事杂粮杂豆贩运的农户,因为农村信用社没有方便快捷的资金结算产品,农户要打车到几十公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去开户结算,信用社眼看着当地贩运户把资金存到其他行,不仅不方便贩运户结算,而且信用社也流失了存款和客户。因此,我们各级信合干部和全体员工必须增强金融产品创新意识,增强紧迫感,从信用社生存和发展高度,从真正帮助农民解决困难,发展当地经济的高度,积极进行金融产品创新。
紧紧围绕农户的需要
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户,因此,金融产品创新要紧紧围绕农户的需要,在保证安全、效益的前提下,积极开发出一些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比如,针对农民外出打工可研究设计劳务输出启动贷款;为解决农民工携带现金不安全的问题,开办异地款项汇划业务;针对农户进城经商开展农村工商户小额信用贷款或农村工商户联保贷款。这样,既满足了农户需要,又为信用社增加了效益。
各级信合干部员工必须在日常工作中主动了解农民对我们金融产品的需求信息,及时反馈并研究开发,以最快速度开发出新的金融产品,投放市场。不能贪新求洋,别的地区使用的不等于本地也需要,城里的不一定适合农村的,要特别注意地域性和适应性。
高层与基层社双管齐下
由于受条件和权限制约,农村信用社的金融产品创新有些是自己不能搞也搞不了的,需要县联社或省联社帮助研制、开发、协调外界实施。如大额现金支付系统开通就需要省联社协调人民银行选择接入模式,成立省联社资金清算中心等;还有些贷款类业务需要相应机构审核批准或增加授权,基层信用社是无法办到或越过内控权限的。
因此,高层和基层信用社在金融产品创新中的作用是不同的,要各尽其职,共同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农村信用社权限内的要主动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对超过自身能力或权限的要积极反馈信息使得高层及时了解农户对新产品需求的信息,以便及时开发出新的产品来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生产和生活需要。
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
企业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金融产品创新,人才是开发新金融产品的前提,由于受历史和体制的影响,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创新缺乏人才,必须在今后工作中注意培养掌握新知识、新技术的人才,采取“走出去”的措施到发达省份去学习,去掌握金融创新理念和方法,或从社会引入创新人才推动本系统金融产品创新,进而提升金融同业竞争实力,确保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