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区农民经纪人达3000人,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8个;抽样调查表明,农民经纪人年销售量约占农副产品商品量的50%,年销售额10亿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年销售量约40%,年销售额达8亿元。”记者昨日从斗门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获悉,斗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正进一步做大做活“大农业”。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各种合作经济组织目前比重虽然较低,但由于其辐射带动面比较广,服务功能比较全,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其优势已逐步得到显现,必将成为农民参与流通的主导形式。”斗门区政协委员乐景旺提交了《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培育农民经纪队伍,促进斗门经济健康发展》的提案。
五大好处推进“大农业”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概括起来有五大好处。”乐景旺说,“首先,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可以通过不断捕捉市场信息,及时反馈到生产基地,指导农民种养,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此外,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可以建立联结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经营;由于其信息灵、销路广、具有较强的经营能力,开拓了农产品的市场,对搞活流通,促进农产品销售起到了积极作用。
内外兼顾也是农村合作流通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带来的一大好处,对外追求效益最大化,对内则以“指导农民种养、帮助农民销售、促进农民增收”,大大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最后,由于农业种植效益的提高,农民收入的增加,原困扰基层干部的“两上交”及公益事业收费都迎刃而解,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良性循环。
“游击队”要变“集团军”挺进市场
“平时,我们都和农户有联系。不过,农民产什么,我们就销什么。但同行之间的联系、跨区域经营的网络还需要加强。”经营种养流通的“农民经纪人”罗先生告诉记者,“我们现在还是‘游击队’的规模,不过将来能实现‘集团军’作战,将会占有更大市场,农民和流通户的风险将会降低不少。”
“目前相当部分的农民经纪人是既当采购员,又当推销员,什么产品好销就销什么,什么地方畅销就销往哪里,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搞的是一种散兵游勇式的游击战。规模小,实力差,竞争弱,很难有效地占领大市场。”斗门区政协委员乐景旺指出,从连接农户程度看,现有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与农户的关系绝大部分是松散的买断、供应或契约型关系。与农户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并能把加工、销售经营所得部分利润返还农户的较少,与农户按照股份合作制形式,以土地、资金、劳力和技术等共同参股,以产权为纽带,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的则更少,长远来看这种简单、松散的模式难以适应市场农业的发展要求。
此外,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尚不完善,依靠口头协议组合,往往因为分配、支出等利益矛盾而解体。而缺乏新项目也是斗门农民经纪人的“软肋”。据了解,斗门绝大多数农民经纪人和合作组织都是以传统项目为基础,进行培植、发展、壮大,并推动了支柱产业的形成。
扶持农民经纪人做大做强
如何帮助现有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升级”?“我们区农业部门一直努力争取各方资源扶持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我区争取了市政府拨款支持补贴会员购置水产运输车44辆,补贴资金共264万元、支持7.2万元补贴给会员购买电脑24台、支持100万元补贴给之山水产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一艘水产运输船。通过多次与广州市交警部门协商,由2002年开始每年给予我区50个通往广州城区的进城通行运输证,使我区水产品进入广州市区各大市场和机场畅通无阻。”斗门区农业局局长邝卓昂说。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载体,一头联结政府农技推广部门,一头联结广大农户。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斗门区农业部门通过培训学习,让更多会员所掌握的种养技术得到了提高,有效帮助会员走致富之路。2006年全区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举办水产养殖、花卉种植、有机农产品生产、蔬菜种植等技术学习班30期,培训农户会员2400人次,发放各类培训学习资料2800多份。
“我们将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斗门区农业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发展方式上,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 ‘一刀切’,要以市场为导向,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巩固一个。在创新运行机制上,积极开拓农产品销售市场,建立农业保障体系,增强抵御、防范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在坚持农民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吸纳非农人员和资金等资源要素,扶持农民经纪人做大做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