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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规定对化肥流通环节上浮限价

日期:2007-05-28   作者:   来源:中国化工报

  湖南省政府近日对化肥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销售终端的价格作出明确规定。

  规定包括:尿素出厂价格每吨1500元,上浮15%~17%,下浮不限,出厂装本费不得高于25元/吨;尿素、钾肥流通差率,批发环节进销差率为15%,零售环节进零差率为4.5%。最高零售限价尿素不得超过1950元/吨,个别边远山区也不得超过2000元/吨。

  规定还指出,对化肥生产和经营实行优惠政策。一是执行优惠电价、优惠运价和免征铁路建设基金政策。二是4~6月排污费减半征收和缓交年度水资源费。三是 4~8月的尿素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四是对化肥生产实行奖励补贴,对省内7家生产企业4~7月生产并销售经省内化肥经营渠道的尿素补贴标准暂定每吨30元。通知要求对化肥价格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优惠价格政策,不执行政府定价,以次充好,变相提价的违法典型价格违法案进行公开曝光和予以处罚。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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