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手里提着一个大大的垃圾袋,拿着一根铁叉在垃圾桶里来回翻捡;骑着车子走街串巷,敲着铁块大声吆喝着“收废品”……这样的场景在我们身边不时可见,这些人被形象地称为“拾荒者”。
有关人士粗略统计,目前我市的“拾荒者”有上万名。由于人数众多,又缺乏有效监管,一些“拾荒者”不仅影响了市民的日常生活,也破坏了城市的卫生环境。有的“拾荒者”甚至收购、偷盗公共设施等。
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我国出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
《办法》施行近一个月。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拾荒者”对《办法》并不知情。有关部门也因“拾荒者”流动性太强,管理出现难题。“拾荒者”究竟该怎样管理,如何有效施行《办法》?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反应
有人欢喜有人忧《办法》实施近一个月了,我市各方反应如何。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办法》实施后,“有人欢喜有人忧”。
市民:利于堵住销赃通道
能有效遏制井盖、电线等公共设施被盗现象———这是调查中,许多市民对《办法》实施后最多的期待。
2005年4月,本报5版新闻调查曾刊发了“关注公共设施被盗现象系列调查”,发现一些“拾荒者”和废品回收站成了销赃的主要通道。
公务员林先生说,《办法》规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人要向公安机关备案,“回收的废旧金属就有了来历,可以防止有人偷盗电线、井盖卖给‘拾荒者’或废品回收站。”
市民吴小姐说,一些“拾荒者”为了捡垃圾,四处乱翻垃圾桶,运输过程中也时常可见垃圾丢落的情况。“《办法》对‘拾荒者’收集、运输垃圾做了规定,有利于环境的保护。”
对《办法》同样表示欢迎的还有一些部门。“规范经营了,公共设施被盗现象可以得到有效遏制。”市政工程处一位姓刘的负责人这样表示。
“拾荒者”:多数人不知有新规
调查中,不少“拾荒者”表示,他们对《办法》的出台并不知情。
今年62岁的侯阿婆收废品多年,她告诉记者,没人向她说过这个规定,而且也没有部门的人来管他们。
记者了解到,对于《办法》,多数无照经营的流动“拾荒者”很是惊讶。
来自河南的小禾是从收购来的报纸里看到《办法》的。他认为,如果能给“收破烂的”更多方便,规范市场秩序,更有利于他们捡破烂。
收费成为最关注的问题
调查中,“如何收费”是许多“拾荒者”和回收站经营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登记要收费吗?”小禾问记者道,《办法》的实施有意义,他愿意到工商部门登记。但他希望收费不要太高,更不要增加新的收费项目。
老黄是安徽蚌埠人,今年刚来泉州,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现在以“拾荒”为生。“我们这个行当成本低,收益也低。如果办证的费用太高,肯定很多人不去办。”
难题
流动“拾荒者”难管理
办证才能收破烂,可是大多数“拾荒者”因为流动性太强,《办法》遭遇执行难题。
《办法》规定,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市区内,只要有经营场地的废品回收者基本都已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流动性的个体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的基本上没有,据业内人士粗略统计,流动的“拾荒者”应该有上万名,主要来自河南、安徽、湖北等省。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除了向工商部门提供相关证件以外,还要提供经营场地证明。“可是这些收废品的人员流动性太强了,今天这个地方,明天那个地方,不要说固定的经营场所,连个固定的经营范围都没有,根本就不具备办营业执照的条件。”市工商局注册处相关工作人员说。
对于流动“拾荒者”的管理难题,我市贸发部门同样感到棘手。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拾荒者结构较为复杂,缺斤短两、顺手牵羊、收盗结合的问题也较为突出。我市公安机关曾查处过多起废品收购站违法收购市政设施案件,多经“拾荒者”之手倒卖所为。“如何将这些流动‘拾荒者’纳入管理范围?这实在是一个很头疼的问题。”市贸发局市场科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还拿不出一个具体方案。
建议
统一时间统一地点收购
如何有效地实施《办法》?不少人士纷纷向记者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市民:限定收购时间和地点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我市绝大多数社区都没有设立“废品收购站”,居民交售废品难,这就助长了“拾荒者”骑着车子乱窜收购,由此滋生了一些治安案件。
“看见什么就拿什么。一次我把桶放在门口,刚一转身就没了。”住在市区花巷的李大妈说,附近的居民都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能不能采用定点收购的办法,这样就能管住他们了”。
一些居民也反映,中午休息常常被“拾荒者”的高音喇叭吵醒。他们建议,通过办证指定人员到固定社区收废品,或者指定收购点的人员来回收。
业内:应加强培训指导
虽然有着多年收破烂的经验,但小禾仍觉得,收破烂也需要有培训指导。
他说,由于自身知识缺乏,他只收购废纸,而利润较高的废旧金属等不敢收购,因为识别铜、铁、铅、锡等需要专业知识,怕吃亏上当。
“现在《办法》实施后,希望有关部门能在回收技能、技术培训等方面做些工作,给我们定期开展一些培训,讲讲有关的行业政策。”
来自安徽的储大妈也认为,《办法》出台了,希望有关部门能举办一些咨询活动,让他们了解该如何办证。
协会:各方面能多给点支持
“我们一直在推动这个行业的规范经营发展。由于这项工作是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所以希望有关方面能多给支持。”泉州市供销社党委书记、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长陈文强告诉记者。
陈文强说,他们曾想建立一个统一的交易市场或中心,以杜绝一些非法行为,但却一直找不到建立市场的地点。他希望有关方面能多点支持,在划拨土地、资金投入、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共同推动这项工作。
规划
拟建废品交易中心“我们目前正在积极申请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试点,争取建立一个或几个废品交易市场或中心,对这些流动收废品散户进行统一管理。”陈文强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的初步设想。
据了解,目前我市从事收购废品的人员中,个体的外来流动人员占了绝大多数。回收队伍庞杂、组织无序、规模偏小、技术落后,无形中缩小了再生资源的回收范围,导致再生资源回收率低下,造成巨大浪费。
“争取省试点,建立统一的交易中心,不仅能对这个行业进一步规范经营,也方便居民进行废品交易,既保护了环境,也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
陈文强还介绍说,我市还将借鉴北京、郑州等城市的做法,对废品收购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包括统一编号、统一车号、统一胸卡、统一服装、统一价格、统一度量衡等。
记者也从市贸发局了解到,省有关部门近期拟到泉州,对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情况进行调研,该局目前正积极研究采写方案,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