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3家公司的2007年一季度报,截至今年3月31日,宝应农信社分别持有一汽四环、金果实业、天通股份流通股268.65万股、496.93万股和426.4万股,分别占各公司流通股的1.89%、2.77%和1.95%,分列流通股股东的第一位、第一位和第五位。
对此,上述宝应农信社的负责人解释,此事源于几年前宝应农信社“委托泰阳证券购买国债”,但是泰阳证券“违规买了股票”,而且最终不能偿还8000万元本金。
“我们把泰阳证券的股票通过法院裁定非交易过户‘过’来了。”上述宝应农信社的负责人说,而且还与泰阳证券签订协议,如果泰阳证券偿还债务,就把3只股票退给泰阳证券。
这一点也从泰阳证券200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中得到了证实。
泰阳证券2006年年报介绍,2005年11月21日,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泰阳证券应偿付宝应农信社本金7963万元及赔偿相应利息损失,同时应承担案件受理费和诉讼保全费共计81.053万元。2006年宝应农信社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扣划本公司银行存款40.96万元和股票1191.98万股,其中天通股份426.4万股、一汽四环268.65万股、金果实业496.93万股,上述股票期末账面价值4724.48万元。2007年3月27日,泰阳证券与宝应农信社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泰阳证券以卖出上述股票所得款项进行偿还宝应农信社债务,如卖出股票所得资金不足以偿债,由泰阳证券以现金补足。
从2006年7月31日起,泰阳证券因未能及时解决挪有客户资产的问题,已被证监会暂停承销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已持有的证券只能卖出)。
对于这笔债务最终的处理结果,宝应农信社的上述负责人说,泰阳证券彻底还完债是在4月份,现在(宝应农信社)已经不持有股票了。
泰阳证券2006年年报称,截至2007年4月23日,3只股票已全部卖出,所得资金9914.37万元已全部支付给宝应农信社,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结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