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生产资料贷款管理,农发行近日出台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办法(试行)》。
《办法》强调,农业生产资料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导向性原则。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以及宏观调控政策,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稳定和发展,积极发挥信贷资金支持“三农”的作用;二是择优性原则。严格贷款准入,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在本地区或本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和辐射带动效应的客户择优支持;三是安全性原则。贷款只能用于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和销售的合理资金需求,不得挪作他用。根据行业和企业自身特点,综合运用多种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此前,中国农发行获准全面开办农业小企业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优先获得贷款并享受优惠利率。(张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