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有效解决当前农村信用工程创建工作中“一手硬、一手软”问题,进一步优化农村文明信用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农村信用社在全市农村组织开展了以创建文明信用农户、文明信用村、文明信用乡(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创建活动。
在创建工作中他们要求各社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了创建目标,经过2年努力,力争2008年底全市30%以上的农村信用户成为“文明信用户”;30%的信用村成为“文明信用村”;40%以上的乡(镇)中有20%的村成为文明信用村目标,有一定数量的乡镇成为文明信用乡(镇)。
二是明确了评定条件,要求在满足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条件的基础上,文明信用农户必须达到“十星级文明农户”标准;文明信用村必须满足村两委班子团结,40%的农户为信用户,30%的信用户为“文明信用户”,主导产业明显,村容村貌整洁,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等条件;文明信用乡(镇)必须满足领导班子坚强有力,40%以上村为信用村,30%的村为文明信用村;村镇规划建设合理,环境卫生整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居全市先进水平,社会稳定,风气良好等条件。
三是明确了优惠政策,对文明信用农户提供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便等金融服务以及十星级文明农户待遇;对文明信用村、文明信用乡(镇)给予资金倾斜、重点扶持,优先享受金融服务和文明农户、村、乡(镇)的待遇。
四是明确了管理措施,要求各县(市、区)文明办、农信联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对文明信用农户、村、乡(镇)管理,实行一年一审,动态管理。(孟金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