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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信社将在农村推广农民住房贷款

日期:2007-05-16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经过一年的成功试点,江西省即将在农村全面推广农民住房贷款。经中国银监会证实,此金融产品开全国之先河。

  农民住房贷款是针对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贷款。去年5月,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赣州办事处调查后认为,赣州市新农村建设起步早,农民购房建房热情高,在农村推出类似城镇居民住房按揭贷款的产品时机成熟,市场前景广阔。当月,省联社根据赣州办事处的调查报告,决定在该市各县(市、区)推广农民住房贷款,并允许江西其他有条件的地方也开展此类业务。

  与城镇居民住房按揭贷款不同,农民住房贷款是信用贷款,是农户小额信贷在新时期的补充和发展。省联社负责人介绍,农民住房贷款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可发放:农民购房建房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农民普通住房,包括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内的商品房、农民公寓、普通农宅;申请贷款的农户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贷款额一般不超过购房建房总额的50%。

  赣州市推出此项贷款后,深受农民欢迎,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赣县茅店镇上坝村有420户住户,以前99%的人家住的是土房,他们通过申请农民住房贷款,在新村规划区里建起了清一色的砖混结构新房。贷款建房的村民肖穹意说:“我家兄弟4人,3人靠申请贷款建了新房。全村像我这样的,共有140户。”

  目前,江西各地级市均开办了农民住房贷款业务,以赣州市操作最为规范,放贷额最多。截至今年4月底,江西全省累计发放农民住房贷款5.4亿元,贷款农户 3.14万户,其中赣州市分别占66.3%、65%,上犹、宁都、兴国、瑞金、石城等县(市)受益农户均超过2000户。(张平 江丛干)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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