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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籽油期货上市在即暗战豆油期货

日期:2007-05-15   作者:农经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2142期

  菜籽油期货,有望最早于5月底、最迟下月初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下称“郑商所”)上市。食用植物油中与菜籽油、棕榈油直接构成替代关系的豆油,则已于去年1月上市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

  不久前,《第一财经日报》获得最新版菜籽油期货合约草案及相关规则制度的征求意见稿。对比有关菜籽油、豆油期货的规则设计,似乎不难闻出这两家均正向现代化综合性交易所转型中的传统农产品交易市场在植物油期货品种开发上散发出的“暗战”气息。

  历经多次修订后最新版的“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期货合约(草案)”显示,其交易单位为每吨5元,最小变动价位每吨4元,每日涨跌停板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则为合约价值的5%,最高交易手续费每手4元(含风险准备金)。而交割月份为新菜籽油上市后的7、9、11、1、3、5月,基准交割品为四级菜籽油,替代品为三级以上菜籽油,但替代品不设升贴水。

  目前现货价格略低于四级菜籽油的四级大豆油,在大商所官方网站“上市品种”一栏显示其期货合约的设计规模约为上述菜籽油期货的两倍。豆油交易单位每手10吨,最小变动单位则仅为每吨2元,不过每手价值的最小变动与菜籽油相同,均为20元。而最低交易保证金同为合约价值5%的豆油期货,交易手续费则不超过每手6元,按每吨计略低于菜籽油。

  在下发给理事的“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期货合约(草案)说明”中,郑商所称“与豆油相比,菜籽油行业的特点是中小企业多,数量大”,而“以5吨为交易单位便于菜籽和菜籽油现货企业套期保值。同时,合约单位较小,有利于中小客户参与,可以提高市场流动性”;相反,“如果以10吨为合约交易单位,菜籽油将成为农产品期货中价值最高的品种,不利于市场活跃”。

  郑商所对设计每日最大价格波动限制(涨跌停板)±4%的解释,则为“菜籽油价格一般比豆油高,波动幅度也比豆油大”,但“为了防止涨跌停板影响菜籽油期货市场流动性和套期保值交易,拟将菜籽油期货每日最大价格波动幅度定为±4%”。

  至于交易手续费为每张合约4元,郑商所称“菜籽油期货合约价值3万左右,手续费相当于合约价值的万分之一点五以下,低于国内大多数商品期货的交易手续费”。

  在植物油现货市场上,菜籽油与豆油、棕榈油的需求替代关系明显,尤其是“生物柴油”概念兴起后。(农经)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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