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与出路同在
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公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各类小型银行机构。为了解这一新的金融政策在贫困县实施能产生哪些积极因素、操作中面临哪些困难,最近笔者对安徽省霍邱县进行一次专题调查,结果显示新政策的出台在农村市场有明显的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
新政对农村的积极意义
一、改善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霍邱地处安徽西部,与其他贫困县一样,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开放不足的共性矛盾。《意见》的实施,打破了现实存在的农村信用社垄断经营、解决金融机构覆益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现状。村镇银行与当地现存的金融机构客户群是一致的,有利于满足中低收入群体和涉农企业的金融需求,这必然会形成竞争,对贫困县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为民间融资提供了正规渠道。目前,民间金融以各种松散型长期地运行在乡村邻里之间,运行极不规范。新政策为民间资本规范化运作、正规化发展、阳光化经营提供了机会。
面临的诸多矛盾和困难
《意见》的实施,虽然在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因素是显而易见的,但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在实际操作中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困难。
一、机构网点在减少,农村服务需求多。霍邱县的地理位置、经济状况和银行业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只能满足大村镇和大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在基层乡镇银行业机构经营成本高,赢利能力低,导致近年来银行业机构呈逐年下降,空白村增多,与农民需要金融的服务的需求和增设网点的要求形成反差。金融网点的设置和金融服务水平的现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二、资金来源少,诚信不足,村镇银行发展难。吸储资金来源少,生产需要增加投入,是贫困县的基本特征。由于经济落后,社会闲散资金少,致使乡镇银行存款增长缓慢。据调查,霍邱县农村信用社经过多年的运作,有的存款也刚逾千万元。乡镇吸收存款来源少、信用低,必然导致村镇银行头寸紧,难以起到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目的。
三、缺乏人才,风险控制较难。人才匮乏,内控执行不力,导致贫困县银行业存量信贷风险大已是不争的共性问题。村镇银行的设置,也必然面临因人的因素造成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两难控制的问题。
解决问题的治本之道
一、政府要大力支持这一新生事物。《意见》的实施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新生事物,它的有序运作,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引入投资者,搞好服务和对接。虽然是“低门槛”,只有在认真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方能有序运作;同时,要加强诚信建设,让投资者放心经营;二是在税收上要给予优惠,允许在税前多提坏账准备,并降低营业税率,免除所得税,使村镇银行资本积累稳步递增。
二、村镇银行要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引入责任心强、善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要消除在经营中因人的因素引发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二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引导职工勤勉尽职,杜绝道德风险;三是加强内控建设,用完善的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做到违规必究,让想违规者不敢违规。
三、加大监管力度。银行业监管当局要按照审慎监管的原则对村镇银行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对非现场监管中可能引发的风险苗头,适时进行风险提示,要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并做好后续的整改检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