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2005年3月31日认购10683万元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以来,至2007年3月末,考核期已满二年。两年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根据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改革试点文件的有关精神,在各级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监管下,在各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外约束机制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有效夯实工作基础,认真做实经营成果,努力实现改革目标,现已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目前资本充足率为8.07%,不良贷款占比为5.15%,票据置换处置率91.00 %,已经达到了票据兑付要求。
争取支持 扶持到位
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到位。为全面做好专项票据申请兑付工作,防止在专项票据兑付工作中出现偏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联社主动与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联系,汇报沟通,并且多次邀请省、市、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及省联社、市办事处的领导和业内专业人士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联社现场指导工作,为他们指出了应该把握的重点、需要攻克的难点、继续完善的要点等问题,使他们对票据兑付工作有了准确的定位。
地方政府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县联社主动与县委县政府联系和沟通汇报,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大力支持与 帮助。截至专项票据兑付申请之日,保值储蓄补贴息已拨付到位1034万元;各项税金已减免655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对亏损信用社两个年度的分红补贴已拨付到位146万元;清收不良贷款的费用得到了县各级部门的减免,金额近3万元。地方政府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农村信用社经营与发展的后劲。
制订方案 责任落实到位
为把专项票据兑付申请工作落到实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联社制定了《央行票据兑付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阜蒙农信联【2006】187号)、《央行票据兑付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阜蒙农信联【2006】188号)同时制定了“专项票据兑付考核工作日程表”及“专项票据兑付考核工作责任划分明细表”,将42 项考核内容和 13 项重点考核指标进行了量化,并对相关文本资料归档的时间、内容、方式等做了详细规定。在此基础上,联社理事长与市办事处签订了专项票据兑付考核责任状,又与该联社各部(室)经理(主任)及各农村信用社(部)主任签订了专项票据兑付考核责任状,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及其责任,将专项票据兑付考核工作分解到有关部(室)及各农村信用社(部),并统一协调、审核监督,使责任落实到位。
及时监测 基础工作到位
为确保专项票据兑付考核指标真实、准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联社根据省联社提供的专项票据兑付考核指标监测系统软件,对2002年末及2005年、2006年、2007年1季度末专项票据兑付考核指标按月、按季进行了监测,发现偏离及时反馈,制定措施,完善提高。特别是在修订内控制度及法人治理规章制度时仔细研究,多次译稿,最终形成了适合本联社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制度体系和法人治理运行机制体系。
加大力度 严格考核到位
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大考核力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联社按照《专项票据兑付考核工作责任划分明细表》,实行经办员、部(室)经理(主任)、分管领导、理事长逐级把关,出现问题实行逐级问责制度,确因工作不力而影响票据兑付工作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此项工作由改革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给予黄牌警告,三次黄牌警告的负责人要引咎辞职。每检查一次都要通过联社内部办公自动化发布公告,从而保证了票据兑付工作的政令畅通,确保专项票据兑付考核工作在规范中操作。同时,根据当地人民银行日常考核的要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联社将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清收和处置票据置换不良贷款、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事项的变动情况及专项票据兑付考核的季度备案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