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将对氯酸钾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流向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自2006年7月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实施以来,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目前仍有一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仍然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增加了事故风险;部分地区对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对违规使用氯酸钾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氯酸钾销售没有得到有效监管,给不法分子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以可乘之机。
为进一步开展氯酸钾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特开展2007年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此次治理范围主要是:氯酸钾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
有氯酸钾生产企业的地区,省级安全监管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氯酸钾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建立氯酸钾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登记档案的情况,有无违规销售氯酸钾行为等。
2007年二季度和四季度,国家安监总局将组织2-3次烟花爆竹药物抽检,抽检企业数量将比2006年大幅度增加,抽检范围扩大到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将制订本年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烟花爆竹药物抽检工作。2007年,各地区组织抽检的覆盖率应达到本地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20%以上。
同时将建立氯酸钾销售、购买和使用登记制度和登记档案。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和生产烟雾类、摩擦类的烟花爆竹企业分别按照《氯酸钾销售流向登记表》、《氯酸钾购买登记表》和《氯酸钾领用登记表》建立氯酸钾销售、购买和使用登记档案,如实记录氯酸钾销售、购买和使用情况,并每月将登记档案报送企业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将有关情况汇总后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监管局。(安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