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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钢厂钢水包脱落造成32人死亡2人受伤

日期:2007-04-18   作者:石岩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沈阳4月18日电 (石岩) 记者今日从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辽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整体脱落事故,共造成32人死亡,2人轻伤。

  该事故发生在4月18日7时45分左右,装有30吨钢水的钢包在吊运下落至就位处2-3米时,突然滑落,钢水撒出,冲进车间内5米远的一间房屋,造成在屋内正在交接班的32人全部死亡,2名操作工轻伤。

  事故发生后,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骆琳、副省长李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由于事故现场钢水温度很高,救援人员目前还无法进行搜救。2名轻伤人员均为自行逃离现场。

  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是经铁岭市批准,于1987年与大连钢厂联建,具有高牌号钢生产能力的冶金企业。企业现有职工650名,工程技术人员42名。

 

  中新网4月18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4月18日7时45分左右,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滑落事故,装有30吨钢水的钢包在吊运下落至就位处2-3米时,突然滑落,钢水撒出,冲进车间内5米远的一间房屋,造成在屋内正在交接班的32人全部死亡,2名操作工轻伤。目前,事故现场已处理完毕,有关责任人已被控制。

  经了解,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为国有转制的民营企业,证照齐全,职工约300人,设计能力14万吨/年。2006年实际生产7万吨(销售收入3亿多元人民币),2007年计划生产12万吨,炼钢工艺为电炉生产特种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副局长王显政、王德学、孙华山立即研究并与事故现场通话,了解事故详情,要求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并派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率有关专家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辽宁省副省长李佳带省安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赶赴现场。

  相关新闻:辽宁:钢水包脱落致32人死亡 事故示意图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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