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三月份以来,我国煤矿领域发生了多起事故。其中有两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比较典型。近日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发出关于这两起事故的通报,提出要吸取教训,坚决防止煤与瓦斯事故。
3月27日2时38分,贵州省水城矿业(集团)公司汪家寨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0人死亡。该矿属国有重点煤矿。初步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平峒井四采区1551反掘石门反掘工作面防突措施不到位,突出危险性预测钻孔数量不够,未探明工作面前方的褶曲、小断层,在未开采解放层、预抽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放炮作业诱导煤与瓦斯突出。
4月1日23时26分,四川芙蓉集团白皎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初步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是,2182综采工作面有小断层构造,处于初次来压阶段,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处理初次来压,由初次来压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这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尤其是地质资料不清、瓦斯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国家安监总局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国有煤矿应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强力推进先抽后采。煤矿企业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认真实施突出危险性预测、落实防治突出措施、并进行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采取安全防护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突出矿井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要对突出煤层进行预抽,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的瓦检员。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的突出矿井,必须同时建设瓦斯抽放系统,先抽放、后施工。
各煤矿企业要加强瓦斯地质工作,加大构造区域的安全管理力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并标明采掘进度、开采层被保护的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基本参数等地质资料。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须探明采掘工作面前方的地质情况,并严格按照防突要求,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若探明有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必须停止采掘活动,重新制定在构造区域作业的专项防突综合措施和安全措施,并经检验有效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加强对工作面初次来压的观测和治理力度。
国有重点煤矿要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配备专门的瓦斯治理研究人员,加强对采掘作业人员的防突知识培训。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要开展一次煤与瓦斯突出隐患治理的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对石门揭煤、突出煤层掘进、回采防突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排查,认真落实整改。
为保证煤矿安全,各企业应加强劳动组织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合理安排全年生产计划和劳动定员,按规定布置工作面,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原则上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不得超过100人。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必须减少井下现场交接班人数,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对防突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矿井,必须停止开采、撤出作业人员进行整顿,经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监管部门将加大对煤矿的监管、监察力度。尤其是加强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接续紧张矿井的监管监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