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保监会酝酿已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日前浮出水面。
这份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保成本”的原则。并提出,在财务管理方面,保险公司应当将商业保险业务和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分别设账,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单独核算损益。另外,中央和地方财政根据实施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目录,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给予农户保费补贴、保险公司经营费用补贴等财政补贴,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险种目录和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陈炎)
点评:农业产业的高风险性、分散性、季节性和复杂性,造成了农业保险的高成本性,农业保险需要比一般城镇保险付出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就决定了农业保险实现正常运营必须要有高费率作保障。然而,由于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对农业保险的支付能力有限,从而导致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严重缺乏。农业保险的全面普及需要政府采取相应的政策扶持,给农业保险以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不能把农业保险视为一般的商业保险。对农业保险应采用非盈利性的政策性保险,对一些特殊地区的大宗农作物应采用强制性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