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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困境制约农信社改革 谋求转制或重组

日期:2007-04-05 15:43   作者:张泰欣   来源:中国证券报

  市场重组方能步入快行道

  各地农村信用社都在谋求转制或重组,以摆脱经营困境。虽然一些工作已经开展,但进程仍显缓慢。专家表示,改革最大的羁绊还在于农村金融的物权制度安排,要推进农信社改革必须在制度上寻求突破;进一步提高贷款利率,按市场化方式整合现有机构。

  物权、制度问题亟须突破

  物权法的出台无疑为经济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在日新月异的农村金融市场,还面临着许多涉及财产制度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信社与农村金融的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室主任陈剑波认为,农村地区缺乏担保物权相关的法律制度成为金融体系安全有效运行的掣肘。农村有大量的财产,但没有转化成为银行信用,农信社在发展业务时,不能作出科学合理信用判断,从而加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有财产而无信用,农村的财产制度安排已成为扩大银行信用的一个重要障碍”,他说。

  此外,城乡割裂的、互不相融的二元物权权益体系也是造成农信社发展缓慢、城商行不愿参股的重要原因。针对二元物权体系,陈剑波介绍,在城市中可以拿住房做抵押贷款,但同样的房子在农村却不享有同样的权益。这种制度安排制约了农村信用的扩展,限制了农村金融服务的范围。银行的“快变”和农村财产制度的“慢变”,正是当前农村金融体制面临的困境。

  监管问题与规模效应面临考验

  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认为,由于农村地区差异较大,不同的信用社面对的市场群体需求各异,监管部门难以有一个统一标准来衡量。“全国有几千家银行,上万家信用社,监管部门如何监管,管理什么,这都是一个问题”。他认为,应充分考虑到监管的复杂性,做好充分准备。

  虽然农信社遍及大江南北,但仅仅靠数量优势是否就能产生规模效应呢?汤敏认为,虽然农信社数量很多,但在基层都是以村为单位,业务单一、借贷额小的情况难以使运营成本降下来,加之很多农信社面临的经营困境,如果不做很好的整合,规模不经济的情况很有可能产生。他还认为,在农村还亟须出台类似社区资金流动法之类的条例,吸收和控制一定比例的资金扎根农村,这样才能走出“城市人花农村人钱”的怪圈。

  还需市场自发整合

  激烈竞争使农信社在多元化寻求未来出路。江浙一带的农信社通过联营合并等方式进行了重组,广东一些地方的农信社则发展了互持股权、多方合作的模式。西北一些农信社也在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伙伴。

  谈及农信社的改革经验,浙江瑞安农村合作协会会长陈林介绍,还需积极发挥市场主体的力量。目前农信社还需打破城市信用体系的安排,在农村应积极发挥农协的作用,由于农协贴近农村,因此可将其作为很好的信用评级单位,在资金互助、联保贷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农信社内部的整合正在火热进行中。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负责人介绍,在改革过程中,需充分重视不同市场不同区域的特点,按照自发的意愿进行整合。宁夏信用联社理事长张包平认为,优化自身内部结构是农信社改革的首要出发点,政府不能用行政指令或大一统的模式进行简单粗暴的合并,而应根据市场自发的力量进行引导。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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