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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多元化热了网络利了农民

日期:2007-04-04 15:02   作者:张琴   来源:《中国农资》2007年第3期
  就在我国对外资开放化肥分销领域的今天,而对于国内企业进入化肥流通领域的政策,目前仍按1998年国务院下发的39号文件执行,即仅限于生产企业、供销社系统和农业“三站”。有些地区以执行39号文件为名,为本地区外及其他领域企业直接进入本地农资流通领域设置种种障碍,对此,广大经销商反映强烈,纷纷要求化肥流通市场也应全面向内资开放,呼吁化肥流通领域的“国民待遇”政策应尽早出台。

  众所周知,化肥流通市场在广大经销商及生产企业心里早已放开,农资流通主体将呈现多元化,各地政府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也已默认。只是放开化肥流通市场国家还没有正式文件出台,显得名不正言不顺,因而也才出现了一些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给一心想进入化肥流通领域的国内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采取财税、金融等措施,鼓励各类工商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农资经营,培育一批大型涉农商贸企业集团。这样一来,农资流通市场主体多元化已是大势所趋,其他企业进入化肥分销领域也可谓名正言顺了。

  市场主体多元化,也加剧了市场竞争,且日趋激烈。过去农资流通主要依靠各个系统卖到农民手里,供销社有自己的系统优势,点多面广腿长,农业“三站”也有自己的系统优势,农民就近就能卖到肥料。近年来,市场主体逐步呈现多元化,农民购肥也有了选择,系统优势逐步被网络优势所取代,传统的农资流通企业和新型农资流通企业纷纷打破系统在终端建网铺点,不管是民营的,还是农业“三站”的,还是供销社的,只要符合一定条件,且有良好的信誉,都可以加盟,发展农资直销、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在农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拥有了终端网络资源,就有了竞争优势和市场发言权。

  可喜的是,近年来,不仅农资流通企业热衷于终端网络建设,而且国家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也十分重视,并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自2005年起,商务部开展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央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各地也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今年将新建10万个连锁化农家店,到年底全国累计建设25万个连锁化农家店,覆盖75%以上的县市;同时,农业部也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今年将在全国普遍开展,新建1000个“放心农资店”。这对于农资流通企业来说是难得的发展机遇。那么,在农资市场向多元化发展的今天,农资流通企业如何抓住这一机遇,参与这些工程和活动,并在网络建设过程中享受到有关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呢?有关人士指出:

  一方面,农资流通企业应主动打破系统界限,积极参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网络建设工程和活动。近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转发了《商务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以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直属企业,根据文件精神,按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条件和工作程序,积极抓好供销合作社系统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申报工作。无疑,供销社的农资经营企业应积极参与。当然,符合条件的所有农资流通企业都应主动参与,争取扶持和得到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另一方面,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开展的网络建设工程也不能仅限于某一个系统,而应该给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公平发展的机会。近年来,农业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途径和模式,筛选诚信企业,培育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主体,旨在保证农民用上放心优质农资,已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主体已向多元化发展,如果在全国普遍试点的今年,这一活动能扩大企业参与的范围,相信其试点效果可能会更好。

  多元化的农资流通市场主体,是在为政府分忧,为农民服务,应当给予鼓励和支持。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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