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把新型金融组织对于农村金融的意义形象地比喻为“汤水效应”:好比一桶开水,加些盐、加些油,再加些青菜和海米,就成了美味的鲜汤,虽然其主体仍然是水,但因为有了新的成分,就会促使其发生质的变化。 随着越来越多的“佐料”出现,农村金融市场“汤水”的味道变得越来越浓,与此同时,一场关于“汤”与“水”的争论和思考也随之而来。
农信社主导“汤水效应”
时下,作为后起之秀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显然赢得了来自社会各界的更多关注。一时间,人们似乎把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希望,全部都寄托到这些新型机构身上,而作为主力的农信社在这场较量中明显处于下风,农信社的作用甚至有被淡化的倾向。
按照“汤水效应”的比喻,农村市场上新出现的金融组织被看作是制造“汤水”的“佐料”,而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信社则理所当然的就是那“一桶水”。
不可否认,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出现对缓解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将发挥积极作用。然而,对于这些“后起之秀”,应该有一个客观、冷静的评价。戴着抵触“草根金融”的有色眼镜,忽视新型金融组织对于农村金融的意义,是不客观的;但是,用感性的“放大镜”人为地夸大它的作用,同样是不理智的。
从当前农村金融现状来看,农信社仍处于主力军地位,也是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关键所在。尽管农村金融市场逐渐迎来了多股力量。但目前,真正能够成为农村金融骨干的只有农信社和邮储银行两家,而刚刚成立的邮储银行在农村市场和农村业务上,如同一个“巨型婴儿”,虽然规模庞大,要靠它挑起支农的重担,尚需经历时间和市场的考验与磨练,所以现阶段,解决农村金融问题还必须靠农信社“挑大梁”。
因此,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应该是一个“配角”,应该是制造农村金融这锅汤的佐料,而农信社才是汤的主体——那桶水。
竞争是合作的基础
面对同一个市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与农信社之间存在着竞争的关系,它的出现必然会给农信社带来一定的冲击。竞争局面的出现是可喜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业务开展,能够弥补农信社金融服务的空白领域。
由于新型金融组织的规模较小,一方面使其在决策链条、业务灵活度等方面都比农信社具有优势,能够为农民提供更便捷的信贷服务。但另一方面,规模的限制也同时限制了其贷款的范围和容量。在企业贷款方面,村镇银行贷款额度受其资本金限制,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的村镇银行每户放贷不超过100万元,单一集团客户放贷不超过200万元,这使得村镇银行不可能拥有大集团客户,而一个县级信用联社却能审批500万元以下的抵押贷款。
另外,农信社对市场信息的掌握有明显优势,一位县级联社负责人表示,“我们每一个信贷员对于辖内每个农户有几垧(公顷)地、几头猪、几间房、多少财产,都了如指掌,我们给每个农户都建立经济档案。而村镇银行的运营者大多是城市银行业出身,他们做农村工作几乎是零经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作为市场后进者,必须在熟悉情况方面多下功夫,人才不足也是影响其扩大贷款规模的不利因素。
各自的优势,决定了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与农信社的竞争关系,同时也意味着双方合作的基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就是要打造一个宽领域、广覆盖的金融体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与农信社的竞争,将形成一张分工明确的金融网,带给农民的则是更充分、更细致的金融服务。只有两者相互配合,“水”与“佐料”相互融合,才能在农村金融市场形成理想的“汤水效应”。
强化“主体”是根本
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是要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而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信社的改革与发展是根本。
近日,银监会接连下发《农信社监管内部评级指引(试行)》、《农信社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办法》两份针对农信社的监管指导意见,用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衡量农信社的改革成果。此前,农信社系统企业文化建设问题,也被银监会作为专题讨论。看来,按照监管部门的思路,农信社将加快由“形似”向“神似”的商业化转变过程。
农信社的改革效果优劣,将影响整个农村金融改革的进程。要在农村金融市场形成“汤水效应”,农信社这桶水是关键。有好水,才能做好汤,否则“佐料”再好,也无济于事。
农信社必须认清形势,坚定不移地加快改革的步伐,不断提高自身的金融服务能力,这既是服务“三农”的历史责任,更是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唯一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