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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社:把好基层小店大门不让假劣农资进村

日期:2007-03-29 12:11   作者:阴剑锋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2120期

  本报讯(首席记者 阴剑锋) 目前正值春耕时节,全国各地陆续进入农资商品销售旺季,在此紧要关头,个别地区基层供销社的农资代销店却出现售假坑农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这些事件再次暴露了基层管理上的漏洞,为了强化对基层农资经营门店的监督管理和整顿规范,堵住假冒伪劣农资从零售网点进入农村的通道,2月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发了《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日前再次下发紧急通知。通知中要求:

  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农资经营门店的监督管理工作。近年来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农资市场联合整治和打假行动,为保证农资市场供应和商品质量安全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基层零售环节上却存在着工作不够细致扎实,形成了一定的隐患。在这一点上,省、市、县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认真对待,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麻痹思想,监督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

  严格规范管理,认真清理供销合作社基层农资经营门店乱挂靠、乱挂钩的行为。总的要求是:从3月26日起,各省供销合作社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力量到基层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辖区内县以下供销合作社所有农资经营门店都纳入清理范围,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规范。检查及整改的重点:一是对挂着供销合作社牌子、使用供销合作社营业执照、与供销合作社签定委托代理协议等以供销合作社名义经营农资商品的基层门店进行核查;二是对核查中发现的未经供销合作社同意,非法使用供销合作社名义经营农资商品的门店,要商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纠正其非法行为,对违法经营的要报请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三是限期建立商品质量和经销档案,形成商品质量的可追溯机制,对据不建立或抵制建立的,要商请工商管理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

  加强诚信建设,树立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三农”的意识,加快建立起防范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长效机制。要积极引导基层门店向农民公开承诺,确保商品质量,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的诱惑,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要继续推进农资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各种诚信建设活动,打造供销合作社“诚信农资”品牌,维护好供销合作社在农民中的良好形象;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确保农民买到“放心农资”,切实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

  相关链接:关于切实加强监管保证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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