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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有道]以案为鉴且明得失

日期:2007-03-26 10:04   作者:赵静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2117期

  针对当前信用社制度执行力薄弱,信任代替监督行为时有发生的现状,为加强内控建设,防范操作风险,提高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山东临沂市罗庄区联社于近日利用三天时间举办了一期《典型案例学习及分析》培训班,全辖信用社内管主任、会计柜员等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借鉴现代企业“100个案例成就培训的最高梦想”的管理理念,该联社本次培训摒弃了以往条文性的制度学习,采用案例与实务相结合,业务操作与风险防控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了信用社日常业务操作中,涉及“挂失、印章、凭证”等存款方面的14类纠纷及“支票兑付、撤汇、延迟汇款”等支付结算方面的7类纠纷、38个案例进行讲解。

  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和引申,从思想认识、制度执行、流程管理、人员教育、监督检查等方面查找联社目前存在的业务操作漏洞、风险隐患和法律盲区。

  该次培训把传统的“听讲式”培训转变为“参与式”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参训人员均反映该种培训模式将制度寓于实务中,既生动具体,又发人深省,对制度执行和防范风险起到了很好的警示。

  通过举办案例培训,强化了参训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对提高员工制度执行力,实现“合规经营、稳健经营”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点评:一提起培训人们想到的往往就是,呆板地照本宣科,机械的条文灌输。这样的培训不但效果不明显,并且容易引起学员的反感。罗庄区联社的培训,把传统的“听讲式”培训转变为“参与式”培训,将制度寓于实务中。这样的培训,不但生动具体,而且效果明显,是值得我们去思考、推广的一种培训模式。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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