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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煤矿:排查隐患从“搜身”开始

日期:2007-03-23   作者:宁建民 刘洪河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2117期

  近日,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华丰煤矿在安全管理上又出重拳,从井口检查抓起,步步为营,层层深入,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维护矿井的长治久安。

  在井口检查时,该矿对检查人员和入井人员做出了“双向”制约,规定井口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检查所有入井人员,严禁任何人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任何人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任何人酒后入井,凡是检查出的违反规定者,都要给予责任者开除矿籍留矿查看,并且要处以罚款,连带着单位值班人员、跟班人员和单位党政领导都要给予处罚。

  对于入井人员,该矿要求其必须服从检查人员,对不服从检查、无理取闹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给予电视曝光,并且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对打骂检查人员的加倍罚款,造成检查人员伤害,给予开除矿籍留矿查看处分,并包工养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强化井口检查工作,该矿专门选拔了事业心强,敢于大胆负责,不怕得罪人的五名稽察队员从事井口检查稽察工作,成立了稽察队,负责监督检查和对违规人员的处理,切实消除隐患。到目前为止,已有8名违反制度的矿工受到了处理。(宁建民 刘洪河)

  点评安全检查不能徇私情,这是一条铁的法则,但是依然有人在安全检查时抹不开面子,于是华丰煤矿实行了从井口“搜身”排查隐患,而且对于检查不认真的人员还实行了一种近似于“连坐”的制度,彻底打消了检查人员不好意思的心理,保障了安全检查的效果。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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