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贵州省榕江县农信联社于今年1月15日申请兑付的专项中央银行票据1000万元,在分别经过各级银监会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行的审查、审核后,最近又顺利地通过银监会、人民银行总行的考核和复核大关。 3月2日人民银行总行已将榕江联社认购的1000万元票据悉数变成真金白银并汇入该联社在人行榕江县支行的账户内。
榕江县农村信用联社于2004年、2005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组织考核批准,先后认购专项中央银行票据1000万元,用以置换不良贷款和历年挂账亏损。
自认购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以来,县联社认真按照“花钱买机制”的要求,始终坚持把能否实现票据如期兑付当成对县联社改革成果的具体检验和对县联社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为此,县联社专门成立以联社理事长为组长的专项央行票据考核兑付领导小组。同时,联社理事长还与各信用社主任和联社各部室负责人签订工作责任状,严格兑现各项奖惩规定。
经过近两年来的不断深化改革,榕江县信用社联社法人治理结构取得实质性进展;内部管理明显改善;外部约束明显增强;建立了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组织架构,初步形成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财务状况不断改观,经营效益大幅度攀升。截至2006年末,榕江县联社资本充足率已达到10%,超过专项央行票据考核兑付标准达6%,不良贷款比例仅为1.14%;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4.9亿元和4.3亿元;实现各项收入3243万元,增长210%。
榕江县农村信用联社专项央行票据实现一次性地成功兑付,标志着榕江县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试点实现产权明晰,资本金到位,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提高,不良贷款占比下降,经营财务状况及支农服务功能均取得明显增强。(刘芳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