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为了巩固农资打假成果,规范生产资料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农业部关于农业生产资料监管管理的工作规定,下发了《关于构建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销售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
文件中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准入制度,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不得参与和从事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得以租赁、承包和挂靠等名义经营农资产品,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的责任和审批力度。
文件还指出,各级主管部门应积极培育发展、壮大农资产销信誉好,有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农资营销网络,并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和农资产销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资直销、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实施农资品牌战略,开展连锁配送业务,构建覆盖广大农村的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
文件强调,各级监察机关应狠抓案件查处,并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对案情没有搞清楚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应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和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的原则。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应继续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尽快建立起农资诚信档案和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农资监管工作网络化和监管信息资源共享,以提高农资监管的工作水平,规范农资监管模式,逐步建立健全农资社会监督网络,通过建立投诉举报等制度等形成全民参与监督农资市场的良好社会氛围。(高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