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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纺织品计量单位有变

日期:2007-03-14 12:47   作者:商讯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2111期

  据《石狮日报》报道  为保证纺织品出口企业在海关顺利报关出口,商务部已于近日将纺织品配额许可管理与签发方面的商品计量单位进行调整,使之与现行海关总署法定计量单位相一致。

  此次调整,将未漂白的全棉机织斜布等888种纺织布料类产品计量单位,由过去的千克改变为“米”;将42种床上用品的计量单位由过去的千克改变为“条”;将毛巾、餐桌用织品的计量单位也由过去的千克改变为“条”。石狮几家有出口纺织布业务的企业老板表示,调整后的产品报关单位与申领配额时的单位相一致,更方便了企业出口和报关,将使过去因计量单位不统一而出现的“不能顺利报关现象”得到有效消除。

  石狮外经贸局提醒出口企业:在申领出口临时许可证时,务必按新的计量单位填报。(商讯)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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