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我国的农业标准化水平较低,农业标准化知识没有全面普及,对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实施缺乏有效的组织,这既不利于全面推进我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又严重制约着我国的农业发展水平、农业产业化建设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我国农业标准化面临严峻的形势。全国政协委员朱佩玲就此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我们不是没有标准,也不是没有高标准,而是出口的是高标准,国内的是低标准。”这是全国政协常委朱佩玲在基层调研时发出的感叹。她发现出口到欧盟、日本等国际市场的农产品都要遵守高质量的产品标准,而在国内市场出售的农产品却只需遵守很低的质量标准,即使是这样,在执行和管理中也相当混乱,难以达到要求。
调查的结果对朱佩玲委员触动很大,调研结束后,她就决定提交一份“有关加快我国农产品标准化进程”的提案。而这个问题也正是今年“两会”中,代表委员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今后不但要给农产品制定较为严格的标准,还应该给‘农业标准化’立法,虽然这是一件很复杂的事。但只要去做,就不会太难。” 朱佩玲的设想是,今后的农产品上市、收购、进批发市场、进超市等环节都要有相应的、严格的标准,不能再满足于目前比较低层次的标准。在朱佩玲看来,目前的农产品标准还缺乏专业性。
“农业产业化的实施过程,既是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行为标准化的过程,也是规范千家万户农业生产行为和应对千变万化农产品市场的过程,没有农业的标准化,就难以实现农业的产业化。”朱佩玲认为,农业标准化既源于农业科技创新,又是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载体。推进农业标准化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进产业经营的有效途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可以成倍地提高推广应用的覆盖面。同时,标准的提高又会推动科技创新,新时期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对各国贸易技术堡垒措施的不断强化,严格按质量标准组织农产品生产,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条件。
“首先,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农村标准化工作。” 朱佩玲说,农业标准化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周期长、工作量大、对农民增产、增效、增收有显著实效的社会系统工程,应由政府牵头,召开农业标准化工作专题会议,提出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责任,在联合相关部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纲要和实施细则,确定保证纲要实施的措施。
“还要成立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朱佩玲建议,可以建立农业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方工作,定期检查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情况,研究制定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通过政府推动、支持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最初我们的设想是在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前要通过严格的质量检验,但又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不合格产品通过其他渠道流入市场该怎么办?”朱佩玲认为,从生产源头抓起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而关键是要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要加大对农业科技和资金的投入,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建立覆盖我国优势农产品和大宗农作物的农业标准体系,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逐步形成与外省市行业标准配套的标准体系,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农业监管体系,形成我国较为完整的农业资料、农副产品和农业生态环境方面的监测网络;加快建立统一、高效的农产品评价标准,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扶持和培育优质产品,推出一批品质好、规模大、效益好的名牌农产品,提高名牌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示范带动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朱佩玲建议,优选一批基础条件好,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作为研究农业标准化的试验基地,鼓励各级农业、科技人员、标准化人员深入试验基地、农业生产一线;以产中标准为重点,研究制定适应我国地理条件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在研究制定标准的同时,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通过基地示范、龙头企业带动、广泛宣传等方式,使同一种农产品标准在相同地理条件的地区迅速扩大,尽快产生效益。根据市场需要,集中制定农产品的加工标准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