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美国参议员Elizabeth Dole及Lindsey Graham担心越南入会及纺织品补贴可能影响美国纺织业利益,因此前于本(2006)年9月表示将搁置审查越南永久正常贸易关系(PNTR)法案,布什政府爰以书面承诺,将以6个月的时间监视越南进口纺织品是否有倾销的情形,若证据确凿则美国商务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 DOC)可主动依职权提起调查。
一般预期越南输美之纺织品在配额取消后,美国展开的反倾销调查的案件会增加,美国明(2007)年可能对越南纺织品提出反倾销调查的程序如下:
2007年7月1日主动调查:
美国商务部在监测越南进口纺织品六个月后,依职权提起调查,并寄送调查问卷给相关出口商及进口商。
2007年8月14日ITC初步认定:
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调查产品是否对美国产业造成损害或损害之虞的认定,通常都是肯定的认定结果。
2007年8月20日可能的最早课税日:
若DOC认为该调查符合两项条件,一是涉案国之涉案产品过去曾有被判倾销成立之案例,以及在美商提出指控后之极短期间内(原则上至少三个月)进口涉案产品数量增加超过15%,则适用紧急情况规定(critical circumstances),若未来DOC认定越南厂商有倾销事实时,美方将可回溯向进口商追缴初步认定日前90天之倾销差额。
2007年11月18日DOC初步认定(展开调查后140日):
DOC作出倾销调查之初步认定,若是肯定的认定,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若有紧急情况(critical circumstances),亦可回溯至8月20日开始课征临时反倾销税。
2008年2月1日DOC最终认定(展开调查后215日):
在审阅应诉厂商缴交之调查问卷及实地查证后,DOC将作出倾销调查之最终认定,公告应诉厂商之个别倾销税率,以及未应诉厂商的其它倾销税率。
2008年4月7日ITC最终认定(展开调查后280日):
ITC会就该调查的损害部份作出最终认定。
2008年4月14日DOC反倾销令的发布(展开调查后287日):
若ITC的损害认定是肯定的,则DOC会于1周后发布反倾销令,效力维持5年,每年会再就倾销税率进行检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