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 讨论区 - 地图 - 收藏 - 搜索 - 帮助   
  首页合作经济合作经济人物志 → 阅读新闻

洞林果蔬社:为农争利的“零利润”合作社

日期:2007-02-05   作者:王顺海   来源:《中国合作经济》2007年第1期

  本期案例:浙江省临海市洞林果蔬合作社
  创办时间:1997年4月18日
  推荐理由:创办时间较早、机制相对成熟、农民共享利益、品牌初具影响力

  浙江临海市洞林果蔬合作社成立于1997年4月18日,2002年3月27日获工商登记,现有社员438人,省级无公害基地面积1万亩,带动周边农民2500户,辐射种植面积2.5万亩,建有占地3900平方米集办公、培训、加工、冷藏、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场所l座,建有自己的网站,配备有电脑、信息网络、农残检测、糖酸度测试、产后加工和商品比处理等设施,固定资产达186万元。2005年销售量7856吨,销售额3353万元,盈余116万元。

  合作社自成立起就一直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和“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坚持以向社员无偿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宗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为中心;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增加社员收入为目的的管理模式,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农业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把握机遇,积极探索,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壮大。

  建章立制  规范管理

  1、制定章程。制定了《临海市洞林果蔬合作社章程》,《章程》对办社宗旨、服务内容、股份设置、社员权利、利益分配(盈余按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25%、5%和10%比例提取,二次返利60%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产品交易额进行返还)、理事会和监事会职责以及各方面的关系等,都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章程》办事。

  2、民主管理。以《章程》为准则,首先确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和监事会作为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和监督机构,并在此基础上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

  3、订立制度。理事会下设六部一室,即科技开发部、基地原料部、市场营销部、农资服务部、财务部、加工部和办公室;制定了财务管理、民主决策、行为守则、各部室职责、社员评议、职员考勤、社务、财务公开、盈余分配等各种规章制度,并把职责和任务落实到每个人,将各项制度全部上墙,实现了制度的条文化和公开化。

  4、规范管理。合作社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制度,明晰了产权,同时规定理、监事会的亲属不得在财务、仓库等部门担任工作。对承认并遵守《章程》,自愿要求入社并认购股金的社员发给社员证,并规定股金和产品相匹配,使股金、产品、利益实行有效地联结。并设立社员账户,实行责任和股金比重相配套,权、责、利相一致。在管理上实行“二联五统一”的运作方式,即内联社员帮技术、传信息、定标准、建基地、抓质量,外联市场展产品、拓销路、创品牌、树形象、增效益;“五统一”即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农资物品供应、统一使用注册商标、统一加工包装销售。

  优化服务  提质增效

  1、做好技术信息服务。聘请6名果蔬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为合作社常年技术顾问,坚持每月定期举办农技学习培训会,采取播放农技录像、专家讲授、社员交流、现场解答疑问等方式,内容以优质高效栽培、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技术、各类农业信息、植保、市场动态、政策导向、经营管理知识等。至今已免费举办了各类学习会超过100期,累计受培训者近3万人,免费分发各类资料近5万份。通过培训,全社获得技术员以上职称的有151人,占社员总数的31.8%,使社员的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普遍地提高。

  2、组织实施标准化生产。一是与农技部门一起编制了“洞林”牌柑橘、西兰花、花椰菜、南瓜等《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模式图》和《农产品安全生产守则》等规章;二是建立“社员田间生产管理档案”,农资物品供应实行定点、定品种,社员按照生产模式图中规定的技术环节和要求进行种植管理,并在田间管理档案中明确记载;三是把社员和基地进行分组分片,实行片组长负责制和社员10户联保制,并与其签订农产品安全生产责任书;四是社内技术员不定期下基地现场实地指导,并按照生产模式图的要求和生产档案记载的内容进行抽查。

  3、提高了品质,增加了收入。合作社实行了从“田头到市场”的规范化全程质量监控,真正做到了“田间管理科学、操作技术规范、质量体系严密、档案记录完善、安全责任到人”的标准化生产要求。据比较,社员不但亩降低了生产成本45元,而且产品质量大大提高,全社柑橘平均优质果率从原来的11%猛增加到现在的48%,亩可增收320元;花椰菜、西兰花出口合格率从原来的60%提高到95%,据对比,亩可增收200元,仅此一项全社可增收140余万元。因此,不但社员收入增加了,而且合作社的“洞林”牌柑橘、花椰菜、西兰花、南瓜等产品也先后获得了“全国无公害农产品”和“中国绿色食品”认证。 

  创牌拓市  社农双赢

  1、创立品牌。质量是基础,品牌是生命。合作社十分重视对品牌的培育和建设工作,1999年7月就注册了“洞林”商标,并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为中心,首先制定并严格执行“洞林牌产品质量标准”,同时还制订了如《商标使用管理规定》、《商标管理小组岗位职责》等一系列保护品牌的措施和规定;二是进行品牌宣传,合作社先后参加有关的博览会、展示展销会、洽谈会等各类活动25次,并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品牌宣传。“洞林”牌农产品先后获得了“中国柑橘博览会金奖”、“浙江名优农产品”、“浙江农业博览会金奖”、“台州市著名商标”等10余项荣誉。合作社借助社会和媒体扩大了自身的影响,提高了品牌的知名度和公众的认知度。

  2、以牌拓市。一是对产品进行商品化处理和加工,改过去的散装、大包装、粗包装为中小型、方便型、礼品型等多样化包装,提高了产品的档次;二是改传统的摊位式为宣传展示式交易,利用横幅、图片、音像、获奖及认证证书等进行宣传介绍,突出品质、绿色、品牌、服务等形象,把市场当作展示品牌和合作社形象的平台;三是建立网址、网页,利用电子网络平台,发布产品信息,进行网上交易。2003年“非典”期间,合作社就是利用电子信息网络体系与市场、企业及客商等保持密切联系,采用两头交易等新的营销方式,使当季产品销量达到965吨,把“非典”的影响降到了最低点;四是在上海、南京、山东、沈阳、哈尔滨等市场设立了16个销售窗口。几年来,合作社获得了“浙江省重质量守诚信示范单位”、“浙江省消费者满意单位”、“浙江省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和“浙江省商场、超市首选品牌”等荣誉。

  3、社农双赢。质量和品牌是立社之本,服务和诚信是合作之源。2005年合作社农产品销售价与同类农产品相比,每公斤柑橘增加1.20元,西兰花、花椰菜增加0.29元,南瓜增加0.23元,全社增加收入175万元,社员户均增收4965元;按交易额二次返利63万元,平均每户返得现金1438元,最高的社员达5315元;去年社员户均收入达3.12万元,比社外农户平均高出45%。合作社先后被评为“浙江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部“首批财政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单位”、科技部“国家星火计划农村专业技术示范单位”和“浙江省农民科技培训(临海)基地”等。现在未入社的农户要求入社,己入社的社员要求增股,目前合作社队伍不断扩大,与社员联结机制更趋紧密,知名度不断提高,为向更大的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合作社作为新生事物,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

  1、人才不足,经营管理水平低。经营管理者文化基础、工作能力、管理水平相对较差,难以跟上新时期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上技术、信息层面低,很难捕捉当今国内外千变万化的市场动态,容易导致经营决策的局限性和片面性。

  2、产业化水平不高,效益不显著。合作社的主导产品虽在浙江省、台州市相同产业中已占有一席之地,但由于经济实力弱、深加工滞后,导致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农产品的结构性、阶段性过剩及价格的低向性和不稳定性现象时常出现,市场经营风险仍然很大,合作社的经营效益并不显著。

  3、资金不足,运作困难。合作社在农业标准化、产业化、规范化建设方面的科技实验,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推广,设施栽培、品牌建设、无偿开展的农技服务、零利润供应生产资料、收购、保鲜、储藏、加工等项目和经营过程中,资金投入量大、周转时间长、销售利润低、资本积累小、经营压力重、运作较为艰难。要想从金融部门获取信贷相当困难,大量的经营资金只能依靠民间借贷,增大了生产成本。合作社实行对社员不以盈利为目的这一区别于龙头企业的经营方式,也大大地增加了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难度。

  4、农业的有效保障机制相对缺乏。农业生产遭受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较为普遍,损失也特别重大,可农业恢复生产却又因季节、气候、农时的限制,根本无法在短期内恢复。虽然,农业在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后,各级政府、部门采取了积极的措施给予补助,但对于巨大的损失而言,这无疑是杯水车薪。

   (二)几点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虽是一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实体,但却又是一个特殊的企业,面临着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整体综合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不强,很难适应农业国际化、市场化进程的发展要求,还需各级政府和部门形成合力,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1、各级财政要从农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不少于15%比例的资金,作为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

  2、各级财政要从原定购粮价外补贴基金中划出一定数量的资金,建立农业风险基金,解决合作社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困难。

  3、本着扶大扶强扶优的原则,对确实规范经营管理,带动和辐射农户能力强,增加农民收入快的合作社,要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并给予一定的中、长期贴息贷款等。

  4、在产业政策的扶持上要给予一定名额让合作社参与优先申报科技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

  5、金融部门要给取得法人资格,有一定规模和产业基础并规范经营管理的合作社,予以一定额度的农贷指标,降低门槛、简化手续,解决农产品季节性集中收购、销售等资金严重短缺的困难。

  6、对合作社建造保鲜、储藏冷库,购置加工设备,发展深加工等应给予不少于投资总额20%—30%的扶持奖励。同时,合作社在保鲜、储藏及农产品的产后商品化处理等方面的用电,应享受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优惠。

  7、推行农业保险,国家要出台优惠政策,成立政策性农保公司,先在有一定规模且规范经营管理的合作社中实行农业保险试点。保费采用国家补一点,地方财政贴一点,合作社(农户)付一些的办法,以减少合作社(农户)遭受重大自然灾害而带来的巨大损失。

  8、开通全国性的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减轻因运输成本增大而导致的农产品卖难等问题。

  9、对合作社销售社员的农产品,税务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措施,减免增值税、所得税和营业税。因为合作社的大部分利润都作为盈余返还给社员,所以利润很少甚至于“零利润”。

  10、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制定扶持、奖励政策时,对不同功能和作用的合作社要采取不同的资金额度进行扶持和奖励。让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无限的作用,提高和增强服务功能,从而真正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作者系浙江省临海市洞林果蔬合作社社长)



编辑:舒安东

评论 】【 推荐 】【 打印 】 【 字体:
  相关新闻

  新闻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字数:(最多1000字)   姓名:


新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