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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供销社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作方案

日期:2007-02-28 12:06   作者:   来源:湖南省供销社

湖南省供销合作社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意见的通知》(湘政发〔2006〕27号)精神,加速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搞好农村流通。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服务新农村建设,现就建设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日用消费品经营、农产品购销和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四大网络为主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供销社控参股的专业公司、商场(超市)为依托,以品牌、技术标准为核心,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切实改造、优化供销社现有经营网络。采取兼并、重组、联合合作、开放办社等经济手段,整合各类社会网点资源,拓展现代流通网络覆盖范围,实现供销合作社低成本扩张和联合发展,建立起高效运转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采取“小超市、大连锁、小网点、大网络”的发展战略,把扶持供销合作社大中型流通企业、农村物流集散中心作为物流配送、城乡双向流通的龙头;把培育乡镇小超市、村级便利店、综合服务社(中心)作为连锁经营终端,支持专业合作社、商品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协会直接与专业经营公司、城市大中型超市、宾馆、饭店、机关团体食堂实施对接。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要按照产品流向,切实做好配送中心和经营网络的布局规划,从各地实际出发,做到有序有节地推进。

  2、便民惠民,双向流通的原则。在网络构建上要增加双向流通功能,既要把货真价实的农资、日用工业品供应到农村,让农民放心消费;又要方便农副产品进城,帮助农民增收。

  3、注重效益,整合资源的原则。建设四大网络,要推动系统内外联合,整合社会网络资源,走低成本、高效益的路子,切忌盲目铺新摊子,搞重复建设。

  4、上下联动,联合发展的原则。各级供销社要以城市为中心,向农村辐射,推动四大网络建设。也可把县城作为网络中心,形成县域网络。以连锁经营的方式,逐步将省、市、县、基四级连接起来,形成区域网络。

  二、建设内容与基本要求

  (一)建设内容

  1、建设连锁经营配送企业:各级供销社要通过市场化运作,以参股或控股的方式,建设连锁配送企业。省社将以省湘农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头,建设省级农资配送中心。按照谁有能力谁牵头的原则,组建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省级配送企业,与市、县区域配送中心对接,实现大宗商品的联合采购,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及出口远销。

  各市、县供销社要以参股或控股的方式,组建农资、日用消费品区域性配送企业,并在中心乡镇成立连锁配送分部,以连锁经营为纽带,向乡(镇)中心店、村级农家店等连锁终端进行农资、日用消费品的配送。

  以省、市、县供销社控参股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为依托,通过领办、引办农副产品专业生产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品牌建设。开展农产品订单直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扩大农副产品远销和出口。建设城市社区农产品超市或便利店,与城市大中型超市卖场、大专院校、机关团体、大型厂矿食堂、宾馆酒家建立产销联盟,实行农产品点对点配送,形成以配送企业为中心,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接基地和农户的产销连接模式。

  2、建设连锁经营网点。通过改造原有供销社网点,采取自办、招商合作、择优加盟等方法,建设以开放式售货为主的形象统一、标准一致、管理规范的农村乡镇连锁经营超市和乡村连锁经营农家店。连锁超市、连锁农家店兼具废旧物资收购和农副产品收购功能。

  3、连锁经营超市(店)标识,按全国总社标识要求进行设计,并标明超市(店)地方名称。

  (二)连锁网点的基本要求

  1、商品配送企业:县级配送中心年配送销售额须达到3000万元以上,须具有5个以上的乡镇配送分部或100个以上的连锁终端网点,必须有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和运输工具,有满足业务经营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设备,有严格的商品采购和质量管理制度,具有区域总代理、总经销的能力,能满足连锁终端所需的相关服务要求。中心集镇连锁配送分部须有10个以上的连锁终端网点,具备商品配送及网点管理能力。

  2、连锁超市(店)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心乡镇超市营业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村级便利店营业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店堂明亮、墙壁地面整洁。

  (2)经营品种:农资超市(店)应销售化肥、农药、农膜、种子、农机具及零配件、润滑油,卫生用药、五金工具等不少于5大类,可兼具废旧物资收购。中心乡镇日用消费品超市经营品种不少于1500种,村级便利店不少于500种,兼具农产品购销。农资和日用消费品经营必须严格隔离。

  (3)加盟店必须自愿申请,接受统一挂牌及连锁配送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当地供销社管理监督,按期上报经营统计报表,门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体加盟条件及审批程序,由各地自行制订。

  (4)明示服务承诺,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农资连锁超市(店)须设有庄稼医院或咨询服务台。

  (5)使用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严格执行物价政策。

  (6)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建立进货监管台帐。

  (7)商品分类摆放,美观、整齐,以开架式售货为主。

  (8)散装食品应头的原则,组建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省级配送企业,与市、县区域配送中心对接,实现大宗商品的联合采购,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及出口远销。

  各市、县供销社要以参股或控股的方式,组建农资、日用消费品区域性配送企业,并在中心乡镇成立连锁配送分部,以连锁经营为纽带,向乡(镇)中心店、村级农家店等连锁终端进行农资、日用消费品的配送。

  以省、市、县供销社控参股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为依托,通过领办、引办农副产品专业生产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品牌建设。开展农产品订单直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扩大农副产品远销和出口。建设城市社区农产品超市或便利店,与城市大中型超市卖场、大专院校、机关团体、大型厂矿食堂、宾馆酒家建立产销联盟,实行农产品点对点配送,形成以配送企业为中心,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接基地和农户的产销连接模式。

  2、建设连锁经营网点。通过改造原有供销社网点,采取自办、招商合作、择优加盟等方法,建设以开放式售货为主的形象统一、标准一致、管理规范的农村乡有防护设施,避免污染。

  (9)从业人员符合卫生要求,熟悉商品性能,使用方法,热情周到服务。

  三、建设目标和推进步骤

  (一)主要目标:

  1、建立拥有规范的品牌形象、以连锁配送为主要经营方式的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覆盖全省乡镇集市和大多数行政村,形成我省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2、采取总经销、总代理、特许经营等多种形式减少中间环节,实施大规模集中采购,降低流通成本,让农民得实惠,使供销社经营网络成为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农村的防护网。

  3、“十一五”期间,每个市县都要搭建起日用消费品和农资配送平台,新建、改建乡镇直营店、超市及在中心集镇建立物流配送分部2400个,建设标准一致、形象统一、管理规范的自营店、加盟农家小超市、村级店(综合服务社)20000个,超市、村级店可兼具农资日用消费品销售及农产品、废旧物资回收功能,连锁配送销售额达200亿元。兴建、改建1000万元以上的各类农产品市场100个,全省系统农产品收购销售额达到100亿元,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工为一体的区域性市场10个,县级废品贸易集散公司100家,废旧物资年交易总额达到100亿元。

  4、增强网络双向流通功能,使供销社经营网络成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日用消费品下乡、农副产品进城、废旧物资回收的主要通道,日用消费品配送率达40%以上,主要农资商品配送率达80%以上。

  5、最大限度满足农民生产、生活、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连锁终端的邮政、电信、网络代办等增值业务得到进一步发展。

  (二)推进步骤及进度

  分年度推进县级商品配送中心及中心集镇物流配送分部、乡镇超市、村级农家店、直营店建设(任务见表1)。2007年50%以上的县级供销社要建立起县级商品配送中心,改建、新建乡镇直营店、超市、物流配送分部800个。建设标准一致、形象统一,管理规范的村级自营店、加盟农家小超市(店)8000个,连锁配送销售额达120亿元。

  2008年,县级供销社全部建立商品配送平台,进一步充实配送中心建设内容,提高商品配送率,较大乡镇建立连锁配送分部800家,在主要行政村建立连锁经营超市(店)6000个,连锁配送销售达到160亿元。

  2009年,以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专业协会为依托,建立下连商品生产基地、专业生产合作社,上接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城市大超市、宾馆酒家,机关学校、大型厂矿食堂等点对点农副产品配送经营龙头企业100个。

  2010年,建成村级直营连锁店、加盟农家连锁店20000个,乡镇超市、物流配送分部2400个,配送销售达200亿元。基本搭建起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形成城乡双向流通的连锁经营网络框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省供销社成立 “新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陈德礼同志任组长,柳才春、彭海华、熊小兰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社经贸发展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服务全省供销社农村四大网络建设工作,将新网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州供销社(见表2),每年度组织对市州供销社网络建设目标进行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各市州供销社都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整合资源,大力推进开放办社。要向社会放开入社资格,凡是承认供销社章程的个人和经济实体,都可加盟到供销社来,各地供销社要主动引导和带动农村其它网点加盟供销社农村流通网络;放开入社资本,凡是合法的个人或团体、企业资本都可入股兴办商品配送中心、超市,参与供销社新网工程建设;放开使用人才,聘用懂经营管理的优秀人才管理供销社的网络运营,鼓励有经济实力的供销社跨行政区域兴办经营服务网点和商品配送。

  3、主动协调,争取各部门支持。各市(州)县(市、区)供销社应高度重视“新网工程”建设,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本地网络建设方案和措施,筹措专项资金,保证网络建设的顺利实施。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主动同财政、工商、商务、质监、农业等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努力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要认真研究政策,充分利用现有“万村千乡工程”、“双百工程”、“绿色通道”、大市场、大流通等优惠政策,为“新网工程”建设营造宽松和谐环境。

  4、总结经验,规范运作。各市(州)、县(市、区)供销社要对连锁经营超市(店)和配送中心建立工作档案,加强跟踪研究,早发现问题,早进行整改,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向省社“新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省社直属企业建设的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店),要建立档案,并汇总报省社“新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加强人才培训。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要加强对供销社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和连锁经营的调查研究与指导。积极与各市(州)供销社衔接,根据流通网络建设和业务的需要,调整专业设置,开办各类培训班,培养各类专门人才,为提高供销社网络运营水平提供人才保障。

  6、省社将根据省财政安排的“新网工程”建设资金和自身财力,实施对新网工程建设的奖励扶持政策,并逐步向项目申报制过渡,有关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表1:“十一五”供销社网点建设进度表

年度
网点建设
配送销售额(亿元)
县级商品配送中心(家)
乡镇超市及配送分部(家)
村级店(家)
2007年 800 8000 120 50
2008年 800 6000 160 56
2009年 500 3000 180  
2010年 300 3000 200  
合计 2400 20000 200 106

表2:“十一五”供销社网点全省分布表

地区
村级店
乡镇超市、配送分
配送销售额
县级商品配送中心(个)
(家)
2007年
部(个)
2007年
(亿元)
2007年
长沙 2000 1200 140 100 25 15 4
株洲 1500 500 130 100 20 10 5
湘潭 800 200 65 30 10 5 4
衡阳 2000 1000 190 100 20 15 9
邵阳 1500 500 200 50 12 8 10
岳阳 1900 900 180 80 20 15 9
常德 2000 1100 210 100 20 15 9
张家界 700 200 95 20 5 2 4
益阳 1500 600 130 30 12 5 6
郴州 1500 500 260 40 12 5 11
永州 1500 500 190 50 12 7 11
怀化 1300 300 315 30 10 5 12
自治州 1000 200 210 20 10 4 8
娄底 800 300 85 50 12 9 5
合计 20000 8000 2400 800 200 120 106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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