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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国家发改委2006/2007年度棉花工作部署

日期:2007-02-28 09:37   作者:计惠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2103期

  2006年9月28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农发行等部门在2006/2007棉花年度开局之时,联合召开了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此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毕井泉作了题为《正确分析形势做好2006年度棉花工作》的报告。

  该报告清晰地对2006/2007年度的棉花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

  抓好新棉收购,稳定棉花市场
  加强市场监管,保证棉花质量
  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市场体系
  加强宏观调控,满足市场需求
  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

  如今,新年度的新棉收购工作基本结束,棉花春播即将开始,国家在此年度根据年初的精神实施了哪些政策,而这些政策将会对整个年度产生怎样的影响?根据年初的报告精神,又有哪些政策有可能出台并对市场进行干预?当我们此时重新解读当时的政策,或许会比开局之初的认知更加深刻一些。

  一、发改委年度初工作部署之切实抓好新棉收购

  具体部署:

  “广大棉花经营企业要吸取2003年、2005年的教训,理性入市,科学定价,避免盲目抬价,切实规避市场风险。中国棉花协会和棉纺织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引导。要鼓励籽棉收购市场的竞争,取缔任何形式的地区封锁和行业分割,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按照择优选贷、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在统筹考虑各地产量和贷款企业加工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布局收购资金供应点,积极支持新棉收购。继续鼓励商业银行(包括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展棉花收购信贷业务,增加棉花收购资金供应渠道。”

  解  读:

  此项工作部署在“理性入市”前提下提出了“鼓励籽棉收购市场的竞争,取缔任何形式的地区封锁和行业分割,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的思路。2006年10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对《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取消了棉花收购资格认定,这是我国棉花产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但由于是过渡时期,2006/2007年度的新棉市场个别地区依然存在打击所谓的“无证棉贩”收购棉花的行为。“取缔任何形式的地区封锁和行业分割”也是难以完全做到,在收购前期,鲁西南部分村镇的棉农就曾因为当地没有棉花收购者进入新棉市场,而其他地区的棉花收购者又不得进入,造成“卖棉难”问题出现,正常的流通秩序在一些地方遭到人为破坏。发改委提出“鼓励籽棉收购市场的竞争,取缔任何形式的地区封锁和行业分割,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是对新的《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的“放开收购,管住加工,符合规划,允许过渡”的原则的重申,在2007年必将坚持贯彻下去。因此,2007年新棉上市前,企业面对更加激烈,甚至短期内的收购混乱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防范措施。

  此项工作部署还对农发行做了具体要求,提出“在统筹考虑各地产量和贷款企业加工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布局收购资金供应点”,从今年整个新棉收购过程中不难发现,农发行这个年度缩小了贷款发放的范围,但对部分大型企业提高了放贷额度。结合发改委的报告,农发行这样的贷款发放方式会长期存在并继续完善下去,企业在2007年的新棉收购资金储备上必须开拓多种渠道,防止出现2006年资金不到位而引发的新棉市场收购停滞现象。棉花企业必须对发改委提出的“鼓励商业银行(包括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展棉花收购信贷业务”有充分的认识,2007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了国有政策性银行要逐渐向商业银行转变的思路,对于已经融入市场经济的棉花企业来说,政策变思路一定要变,能早变则不晚变,多条腿走路远远快于单条腿走路,风险也要相对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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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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